愣了两秒,似乎在思考什么,然后开口。
“方叔,我累了。我等这一天等了快五年,真的不能再等了,我也等不下去了。从决定做这件事的第一天,我就从未想过从甄华生手下活着出来。我父亲磊落一生,虽做的生意见不得光,可活着的时候从不愧对手下几百口兄弟,最后落得尸首分家的下场,不知沦为哪只野狗的盘中餐……”方辉看着柯景政额头上那块皮肤逐渐青筋显露,又慢慢消失,他从小便稳重非常,超过寻常人,如果不是遭逢如此之大的变故,也许那只拿枪的糙手应该握的是手术刀。
“甄华生同我杀父之仇不共戴天,他坏事做尽,丧尽天良,我只要他一条命,他并不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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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景政到台湾一年后就离家去做事,才不是阿凤同阿妈以为的装卸工,是在枪林弹雨里穿梭。
也许这就是命运。
他在很小的时候就向周修贤表露自己并不愿意走他老路的念头。
老子和儿子不做同样的事情很好理解,背道而驰岂不是让人看了笑话?
他爹是正儿八经的一把手,他竟然要去西洋学医救Si扶伤。
哪有人敢说太子爷的风凉话,只是周修贤也从来没有在意的样子。他是开明的,走上这条道路的人,哪个不是为谋生计。既然有这个条件,他高兴儿子去做自己心中的大事。以后是和平时代、JiNg英时代,只知道打打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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