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城市里,只要有一个非常亲密的朋友,就不会觉得自己总是孤零零的。但是,如果连一个都没有的话,就真的会感到很没有意义。于丁一早已经厌倦了那种一群人出去一起玩儿,玩儿过了就再也没联系,甚至连其他人的名字都不知道的“典型”生活了。
现在,他看见谭峥穿着自己熟悉的睡衣,在厨房里面忙活着,用自己熟悉的动作做着自己熟悉的早餐,一瞬间觉得有点想哭。
于丁一觉得自己已经习惯了和谭峥住在一起的感觉了。
他本科的时候就在北京上学,有很多朋友都在这座城市里工作。而且,他老家在吉林,和北京同属于北方地区,那边的朋友也大多都在北京发展。但是,一想到回国之后回老家之前住在哪里,于丁一却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谭峥的家。
10分钟之后,于丁一吃着谭峥做的早餐,幸福得嗷嗷直叫。
“谭峥啊……”于丁一说,“谁要是做你老婆,那可真是太幸福啦。”
结果谭峥却突然说:“其实已经有人选了。”
“……啊?”
“其实已经有人选了,”谭峥又重复了一遍,“不过那个人不知道,我还没和他说过这事儿。”
“为啥不说……”
谭峥夹起一个煎蛋,笑了一笑,说:“说了会把他吓跑的。”
“不至于吧……”于丁一说,“难道你喜欢的是有夫之妇?”
“想什么呢。”
“哦……”于丁一说,“像你这种人,居然都没有动作……看来啊……你还真是很喜欢她呢。”
“恩,”谭峥笑了笑,“很喜欢。”
不得不说,听了谭峥的话,于丁一受到了不小的冲击。
谭峥这个人,怎么说呢,天生有一种很强大的气场,好像什么都可以搞定似的。
就连被裁员这件事,于丁一都觉得这说不定是谭峥自己的意愿。因为,当于丁一回想当时情况的时候,记起谭峥以前好像说过想要辞职创业。
上学那会儿,学院总是会想出各种各样的理由骗钱,而谭峥就从来都没交过,他和学院里那些美国佬唇枪舌战,日出东方,未经一败。
于丁一一直以为没人能震得住谭峥。不只是人,鬼都不行。
在鬼这方面,谭峥住过的那个凶宅就可以被当做一个很好的例子。当时,谭峥刚去美国的时候,找到了一个价钱很便宜的房子。那个房子连押金都要得很少,华人房东很老实,说住过这个房子的人非死即伤。上一个房客是一对小夫妻,在签了合同的第二天,连搬都没等搬呢,女孩儿就在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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