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他的神物。当他和同伙逃到预定的撤退地点时——已经有人在那里,无疑是他们的同伙——他的同伴曾劝过他把这样一件易受连累的东西丢掉。可是,那是这个混血儿心爱之物。第二天,他禁不住又回来了。当他在窗口探望时,看见了正在值班的警官瓦尔特斯。他一直等了三天。出于虔诚或者说是迷信,他又尝试了一次。平时机灵的贝尼斯警长曾在我面前看轻此案,但终于也认识到了案情的重大,因而布置了圈套让那个家伙自投罗网。还有别的问题吗,华生?〃
〃那只撕烂了的鸟,一桶血,烧焦了的骨头,在那古怪厨房里的所有的神秘东西又怎么解释呢?〃
福尔摩斯微笑着打开笔记本的一页。
〃我在大英博物馆度过了一个上午,研究了这一点和其它一些问题。这是从艾克曼著的《伏都教和黑人宗教》一书中摘出来的一段话:
'虔诚的伏都教信徒无论干什么重要的事情,都要向他那不洁净的神奉献祭品。在极端的情况下,这些仪式采取杀人奠祭,继之以食人肉的方式。但通常的祭品则是一只活活扯成碎片的白公鸡,或者是一只黑羊,割开喉咙,将其躯体焚化。'
〃所以你看,我们的野人朋友在仪式方面完全是正统的。这真是怪诞,华生,〃福尔摩斯加了一句,同时慢慢地合上笔记本,〃但是,从怪诞到可怕只有一步之差,我这样说是有根据的。〃
最后致意 第二章 硬纸盒子
为了选择几桩典型案子来说明我的朋友歇洛克·福尔摩斯的卓越才智,我尽可能少选那些耸人听闻的事情,而只提供最能显示他的才能的案件。可是,不幸的是,又不可能把耸人听闻和犯罪截然分开。笔者真是左右为难,要么必须牺牲那些对于他的叙述必不可少的细节,从而给问题加上一种虚构的印象,要么就得使用机缘而不是选择所得的材料。说了这番简短的开场白之后,我将翻阅我的记录,看一看这一连串虽然特别可怕但却十分离奇的事件。
八月的一天,骄阳似火。贝克街象一座火炉。阳光照在大街对面房子的黄色砖墙上,刺得人们的眼睛发痛。在冬天隐约出现在朦胧迷雾之中的也是这些砖墙,真叫人难以置信。我们的百叶窗放下一半,福尔摩斯蜷缩在沙发上,拿着早班邮差送来的信一看再看。我呢,我在印度工作过,练就了一身怕冷不怕热的本领,华氏九十度的气温也受得住。晨报枯燥无味。议院已经散会。人人都出城去了,我也想去新森林或者南海海滨,但银行存款已经用完,我只得把假日推迟。至于我的同伴,乡下和海边都引不 起他丝毫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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