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到姥姥家去了。
那是普通人。
吃货能是这样么?
生命的每一秒都要战斗在吃的最前线,成为先锋,勇者,第一个吃螃蟹的人,甜和咸的斗争算得了什么,享受齐人之福的才是真·勇士!
没错吃货就是这么没有下限!
游魂的心里不是花繁景想的那样,他是想着,这鸡在这时候熄火最好,用砂锅的余温把最后的味道焖在鸡的身上,再等会儿找到身体就钻进去,然后回来享用大餐,还能赶的时间正好,一秒钟都不浪费。
如果这时候不熄火,等会儿回来鸡就炖的老了,老了味道就不如最鲜美的时候好了,虽然这鸡是上等的鸡,味道不会差,但能做到最好,为什么要吃次等的东西呢?
吃货的世界就是这么叼!
他眼巴巴的看着花繁景。
花繁景也不好说不,他不那么专业,你瞧,杀鸡和炖鸡都不是他,他还是等着吃比较好,反正老婆是万能的,他就当个吃软饭的就好了……
好像有什么奇怪的想法混进来了。
花繁景心里又把自己刚才的话给回味了一遍,发现有不明人士混进来了,他什么时候有了老婆呢。
那句话就像是本能一样。
最近冒出来的本能太多了,花繁景自己都有些麻木了,把这归类为自己产生了幻觉或者臆想症,还臆想的挺全的,事情的起因发展结果都完美了,实在是脑补太多,太孤独寂寞冷的缘故。
他手一挥,一片大荷叶就出现在了眼前,把那火给盖住了,游魂眼前一亮,哪怕只是一缕烟,也像是有了生命力的烟。
花繁景怕他出去直接被风刮走,遂弄了一个界,把游魂给困住,然后和自己捆在一起,“走吧,找你的身体去。”
天界真是一个谜题,自己家里有不明生物进来他都不知道,还是丹朱告诉他,他才知道这些。
看到那具水晶棺材的时候,花繁景如是想。
游魂看到那个水晶棺材,却颤抖起来。
“怎么了?别害怕,我在旁边呢。”花繁景以为他在害怕。
游魂又开始痴呆起来,看着水晶棺材,眼睛中显示出一种“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的感情。
矛盾极了。
花繁景踩着荷叶走过去,游魂掐着他的胳膊,全然没有发现自己的手指穿了过去,纠结成了麻花状。
花繁景看到了水晶棺材里的人。
他看到魂魄是年轻的,以为这水晶棺材里也应该是一个年轻人,走近却发现,对方头发已经全部白了,面容很年轻,眼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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