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发已经变得有些灰白了,而他的下颌和脸颊仍然显得有些瘦削。没有任何变化的是他的双眼,它们有着猫科动物般的瞳孔,会随着开心的大笑而增大。右臂已被假肢所取代,但看上去很像一只真的手,而且好像行动自如。他伸出了左手。
“詹姆斯。邦德,你这老家伙!”他说话的声音充满了热烈而真挚的情感。“欢迎到得克萨斯来,你这该死的英国佬!”
邦德握住了他的手。他们坚定而又热烈地握手。“英国借这个词不显得过时了吗,费里克斯?”
“管他妈的,我们是老派人物,”莱特纳说。“你可以叫我该死的美国佬,要是你愿意的话。”
“很高兴见到你,费里克斯。”
“我也一样,老朋友。坐,坐!曼妮拉会给我们准备些喝的东西。你已见过我可爱的曼妮拉了?”
“是的。”
“手脚干净些,詹姆斯。她是我的,对我无比忠诚。”
“这只是他的想法!”曼妮拉从另一个房间里说。
邦德大笑道:“别担心,她不会做得比你更出格。你们在一起多久了?”
“两年了。她真了不起,我老实告诉你,也比我精明。她是个很好的调查员。她是联邦调查局的实地调查队员。我们是在我帮她调查一个案子时好上的。从那时起我们就呆在一起了。我们是一对很好的搭档。她去干那些脏活,而我呆在家里玩周围这些玩具。”
“真高兴听你讲这些。我猜想你已经收到我的传真了?”
“是的,我早已为你准备了一些信息。不过喝酒要紧!”
邦德微笑了。看来最持久的友谊还是在一块儿喝酒中培养起来的。他永远不会忘记他们在纽约城、拉斯维加斯、巴哈马从一家酒店喝到另一家酒店的那些往事。除了来自……两个不同的国度却操着同一种语言这一事实外,邦德与莱特纳还彼此理解对方。他俩是由同一种材料组成的。他们都是生活在边缘的男人,饱经人世沧桑。尽管已经残肢,莱特纳从不承认自己无能或已经退休。
“爱斯美拉达”蹲坐在邦德的脚背上,把他宣布为自己势力范围的一部分。曼妮拉端来了一只托盘,上面有三只小玻璃杯,一瓶约瑟。屠夫金牌龙舌兰酒、一些切成片的酸橙和一只食盐调拌器。她把盘子放在小咖啡桌上。
“这是什么玩意儿?”邦德问。
“现在你是在得克萨斯,詹姆斯,”莱特纳说。“你要像一个得克萨斯人一样干!”
“哦,看在上帝份上,”邦德喃喃自语,摇了摇头。
“你知道该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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