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层皮吧——这就是广州的夏天。而叶凌筠这个时候,才刚刚从床上爬起来,迷糊的坐在椅子上发呆。
过了好一会,他逐渐清醒过来,去梳洗的时候惊喜的发现自己的肩膀似乎已经好得差不多了,而且也没有得感冒。显然这是细胞们把他的身体进行改造后的成果。他已经在盘算着下午要约杨伊文去体育馆打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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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几天过去了,临近期末考试的叶灵君就像被关进囚笼里面的猛兽一样坐立不安,整天忙着背书,学习;而叶凌筠则整天无所事事的逛来逛去,最令她气愤的是他竟然借口自己不会洗女生内衣而把所有的衣服都丢给了她——他可是天天都去粘着杨伊文在体育馆打球的啊……
这天晚上,她终于忍不住了,一手扯住就要出去的叶凌筠沉着脸道:“你要去哪?”
穿着宽松无袖上衣和牛仔中裤,下面还是一双拖鞋,打扮得颇为清凉的叶凌筠转头一笑,理所当然的道:“我约了伊文姐姐她们去酒吧玩呀,今天有人请客呢!我想你忙着复习准备考试,就没有跟你说了。乖乖的复习吧,我不会太晚回来的啦。”
叶灵君被他气得要死,一跺脚恨恨道:“快点回来,不然宿舍要关门的!还有,明天我约了朋友一起出去有事,跟你有关的,不要玩得太得意忘形!记住不要喝酒啊,不然你明天见不了人可不关人家的事……”
“知道了啦,你以后有继承老妈的唠叨的资质了——”话音未落,急着出门的叶凌筠根本没听清楚她说什么就已经溜了出去,身后紧跟着一块饱含着怨气的橡皮……
今天是杨伊文一个朋友的生日,于是他请杨伊文去酒吧玩,而又由于他们大部分是男的,所以就请杨伊文帮忙邀请些女生过去,男女混杂才好玩,可别人都忙着复习,没空了,所以杨伊文就找了叶凌筠跟她一起去。
无论是以前男生的身份还是现在,叶凌筠还是第一次跟人家去酒吧玩,说起来有些丢脸,主要是因为他的身体对酒精过敏,只要碰上一点点,第二天全身就会生满一块块的红斑,几天才消退。作为一个男的,去酒吧不能喝酒多么没趣,所以他索性不去了。现在就不同拉,作为女孩子可以不喝酒,而且还是别人请客,他当然要抓紧机会了。
很快两个人聚在了一起,坐上的士向目的地出发。一路上叶凌筠和杨伊文是形影不离,经过这几天的生活,叶凌筠已经完全显示出自己适应力超强的特点——他完全适应了自己“叶玲君”这个身份该有的行为,无论从他的神态,动作,还是姿态,都找不到一丝一毫的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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