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权力。
帝尊王子,黠谋的幺儿,同时也是欲念王后的独生子,在家庭和宫廷间度过年轻岁月,而他母亲竭尽所能地培养他成为继任王位的候选人。
我如释重负地回到公鹿堡。这不是我第一次为国王执行这样的任务,但我从来不对我的刺客差事感兴趣。我为女杰羞辱和引诱我的方式感到欣喜,因为这反倒让我的任务可以顺利完成。但是,她总是位美女,同时也是杰出的战士,所以我对这项任务可一点也不感到骄傲,只不过是服从国王的命令罢了。这就是煤灰载我踏上最后一段斜坡回家时,我心中的想法。
我仰望着山丘,几乎不敢相信眼前出现的景象。珂翠肯和帝尊肩并着肩骑着马,那画面就像费德伦最好的羊皮纸手稿上画的插画一般。帝尊穿着鲜红和金色的服装,搭配黑色的靴子和手套,骑马用的斗篷从单边肩膀垂下,在两人并肩前进的晨风中显露出明亮的色彩对比。这风让他的双颊露出属于户外的红润气息,也吹乱了他一头僵硬的卷曲发型。他深沉的双眼明亮闪耀,如此英武地跨在步履稳健的马儿背上,看起来还真是人模人样。我这么想着。他可以选择成为这样的人,而非沉溺于酒精和美色的倦怠王子。又是个浪费。
啊,但他身旁的女士可又是另一回事。和随行人员比起来,她像一朵稀有的异域花朵般绽放着。她穿着宽松的长裤骑马,而公鹿堡的染缸怎么也染不出那样的番红花紫色。色彩鲜艳的精细刺绣装点着她的长裤,裤管牢固地塞在靴子顶端。她的长靴几乎及膝,要是给博瑞屈看到了,一定会赞许这靴子的实用性。她不是穿戴斗篷,而是一件饰满丰润白色皮草的短夹克,上头的高领保护她的颈部免受风寒。这皮草应该是白狐狸吧,我想着,来自群山远处的冻原上。她戴着黑手套,风戏耍似的吹着她的金黄色长发,飘着飘着就纠结在她的肩上。她头戴一顶针织无边便帽,由所有我能想到的鲜艳色彩装点着。她用群山人的方式让坐骑直挺挺
地昂首前进,让她那匹名叫轻步的马儿觉得自己应该腾跃,而不光只是步行。这栗色母马缰绳上的小巧银铃发出悦耳的叮当声,像冰柱般在生气蓬勃的早晨中响亮。和其他身穿繁冗长裙和斗篷的女子相比,她看起来像猫一样利落敏捷。
她令人想起北方来的异国战士,或是从古老传说中走出来的冒险家,显然不同于她的仕女们。她并不像出身高贵且装扮华丽的女性,对阶级较低的王室贵族们炫耀她的地位,倒像和鸟儿们一同被关在笼子里的鹰,而我不确定她是否该如此在她的臣民面前亮相。帝尊骑在珂翠肯身旁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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