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换上衣服去见国王。这是他在我回到公鹿堡之后,第一次召见我。被忽略的感觉令我不安。他是不是对我在颉昂佩的所作所为感到不悦?他大可直截了当地告诉我。但是,不确定的感觉仍在我心中翻腾着。我试着加快准备动作好赶紧去晋见他,却不忘特别注意自己的仪表,结果两件事情都没做好。我在群山中因病而剪短的头发已经变长了,犹如惟真浓密难梳理的头发,更糟糕的是,我的胡子也愈来愈粗硬浓密。博瑞屈已经告诉我两次了,他要我决定到底是要留胡子,还是多花些心思刮胡子。当我刮着我那如小马的冬毛般杂乱无章的胡子时,一不小心就刮出几道伤痕,我当下就决定胡子杂乱点也
总比脸上流着血来得不显眼。我把头发往后梳理,真希望能绑个战士般的辫子,然后把国王多年前送我的胸针别在衬衫上,代表我正是吾王子民,然后急忙赶去见他。
当我匆匆忙忙跨大步沿着走廊朝国王的房门走去时,帝尊突然从他自己的房门走出来。我停下来试着不撞到他,但觉得好像给困住了,只得瞪着他瞧。从我回来之后就曾见过他几次,但总是隔着走廊或在办事的时候瞥见他。但如今,我们俩在不到一只胳臂的近距离中站着,互相瞪视着对方。我们的长相相似到几乎会让别人误认为是我们是兄弟,而当我明了这事实之后,就不由自主地感到震惊。他的头发更卷,五官更细致,而他的仪态也有较浓厚的贵族气息。他的服饰是由孔雀毛编织而成,而我只不过穿着鹪鹩羽毛织成的杂色衣服,在领口和袖口处没有银色绣饰,但光看外表的话,一眼就可以看出我俩同是瞻远家族的人。我们都有
像黠谋般的下巴和眉毛,还有相同的下唇弯曲弧度。我们都没有惟真的强健体魄,但我比帝尊健壮些。我们相差不到十岁,只有他薄薄的皮肤阻挡我让他血溅五步。我看着他的双眼,心中恨不得能把他的五脏六腑给掏出来。
他微笑着,露出洁白的牙齿。“小杂种,”他愉快地打招呼,笑容变得更尖锐,“还是,我应该称呼你为废姿大人?这对你来说可真是个再恰当不过的名号了。”他清晰准确的发音毫无疑问是在羞辱我。
“帝尊王子。”我以同样的语气回答他,用前所未有的冰冷耐性等他响应。他就是要先发动攻势。
第32节:您的儿子想杀死我
我们对峙了一会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