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去,无论你现在有什么想法,无论你决定怎样处理和他的关系,你都应该去照顾他,因为他是为了你,才自杀的。”
正文 十一章 一节 芳踪
医院里很安静,余梦杨走在长长的走廊里,只觉得浑身都不自在,他不喜欢医院,从小就不喜欢,尤其是和绣蕾结婚后,跑医院几乎成了家常便饭,每次到医院,闻到那股消毒药水的味道,他就觉得恶心得想吐。
终于走到刘轶的病房门前了,余梦杨停住了脚步,对苏沅微一点头,苏沅推门走了进去,然后又轻轻的关上了门,余梦杨坐在病房外的长椅上,从怀里掏出烟盒,开始慢慢的吸了起来,在袅袅升起的青烟中,他似乎看见缅因州宽阔的河水旁茂密的寒带作物在阳光的照射下,升起的淡淡白烟,他微微一抖,烟灰落了下来,在他黑色的西裤上,灰白一片的图案,就像童子军营里的小熊图章上的熊脸。
很怀念,非常怀念啊!小的时候,穿着童子军的军服,和一队人到森林里野营,那时候,总觉得寒带的花,开得特别美丽,好像冰雕的一般,一碰就碎,就像那个女子的眼睛。
余梦杨靠在长椅上,觉得心累得几乎令自己脱力了。绮雯,很久没有想到她了,久得令自己几乎相信自己已经忘记了她,可是,忘不了,始终也不忘不了。也许这一生,永远,永远都没有办法忘记她,就像永远也无法忘记悦雅一样。
缅因州的冬天总是很漫长,余梦杨常常坐在自己家里的别墅向远山张望,那青翠沉郁的山峦总是让他觉得整个心像被玻璃擦伤一般的疼痛,而绮雯,是整个小镇中,最漂亮的女孩子,她长得精致而细腻,就像一个烤了瓷的洋娃娃,走在街上,那么的引人注目。他们是那所学校里,唯一的中国人,也是那所学校里,最引人注目的孩子,也许因为这样,所以他们远比一般的人来得亲近。
下午放学,他们总是相携走过那条长长的林中小道,那个时候,总是觉得日子过得特别快,十五岁的少年心中,没有忧愁,没有烦恼,唯一有的,是那个同样稚龄的女伴,偶尔,在夏日阳光最明媚的时候,他们会坐在河岸边的草丛上钓鱼,鲱鱼的三明治,你咬一口,我咬一口,成群的飞虫围绕在他们身边,就像把他们的忧愁带到了纯净的天空中。
即使在最热的夏季,白天也不算长,沿着水渠边的水泥管道一直走,可以走到开满成片野花的山坡,并肩坐在淹没在青草里的水泥管道上,仰头看着天空的白云飘过,曾经以为这样,就能过完一生,和这样一个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