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体重65kg。喜欢游泳、打羽毛球、滑雪。知道你以后的志愿是当一个顶尖的律师。我早就打听出你喜欢喝咖啡。苏东坡曾用”宁可食物肉,不可居无竹“来表达自己对竹子的喜欢,你就用”宁可食物,不可无咖啡“来形容你对咖啡的偏爱。
你生活作息规律,每天早上7点:55左右踏进教室,放了学就回家。喜欢的女生很多,可是你从来也没回应过谁的感情。听说你可以和任何一个女生做朋友,可是一旦她们跟你表白,你就不理人了。
我之前没喜欢过谁,我喜欢你,我就是要找你表白的。可我也知道,要是我直接找上你,那我阵亡的概率相当大。所以在知道你对咖啡偏爱,尤其是对牙买加的蓝山咖啡情有独钟。也知道你每个星期五下午四点到五点都会到学校附近的那家咖啡厅坐半个小时或者是一个小时候之后,我就想了这么一个法子来接近你。
人和人处久了,都是有感情的。所以我想,要是我每个礼拜五都在你的眼前那么晃悠几下,每次都陪你喝咖啡,看在我们有共同爱好的份上,就算你不答接受我,应该也不会不理我了吧?
谁知道——”
后来他躲她躲得那叫一个厉害,根本一点也没有念及她和他共喝咖啡的下午茶情谊。
想到这里,方筱涵鼓起了腮帮子,那是她很小的时候就有的习惯。每次只要一不开心,就会鼓起腮帮子,像一枚小金鱼似的。
这个小动作,以前两人刚开始在一起的时候方筱涵经常做,后来在一次殷战北说她那么做特别幼稚以后,她就不曾做过那样的小动作了。
现在见了,殷战北有说不出的怀念。
食指戳了戳方筱涵鼓起的腮棒子,殷战北展颜一笑,“你早该告诉我这些的。”
方筱涵被殷战北的笑容怔了怔,过了好半晌才撇嘴道,“说与不说,有区别吗?反正你就是不喜欢我。如果当初不是爸爸利用你大哥的事情威胁你,你根本不会和我在一起。我问你啊,我追了你那么多年,你都没有喜欢上我,为什么这次……这次突然好像表现得有点喜欢我的意思?我可警告你啊,如果你只是看在南南的份上,勉强接受我,那我可以告诉你,大可不必的。我一个人也可以把南南养大,我……唔~”
殷战北忽然捧着方筱涵的后脑勺,俯身,温热的唇瓣吻住方筱涵的柔软,极为耐性地与之缠绕、嬉戏。
方筱涵起初还抗拒着,不停地用双手捶打着殷战北的胸膛,一双水眸睁得大大的,他都还没回答她的话呢,怎么可以说吻就吻呢。
殷战北将方筱涵抗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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