寐以求的小百合!!”夏洛琳见到我的手袋后全然不顾自己的公众形象像个第一次见到芭比娃娃的小女孩儿,或第一次见到小女孩儿的小男孩儿般抓起我的LV激动得浑身颤抖,就差没抱着它又蹦又跳地绕着整家餐厅环游一周了。
“据说是全球限量版,全国仅一件,袁士武昨天买给我的。”我真不是在炫耀,只是在阐述事实。
夏洛琳很快就恢复了平静,她把我拉到了一张双人桌前坐下,然后一脸严肃地说有重要的事要跟我谈,那副庄严仿佛领导开除下属时的表情,令人坐立不安。点完餐后,她就开门见三道:“我听说潘岳跟那个模特分手了。”
永远不要质疑绯闻的传播速度,因为它绝对超越了逃逸速度,几乎与光速并驾齐驱。我确认了消息的准确性后,夏洛琳迫不及待地倒出了这顿饭的主题,撮合我与潘岳,这已经是她第二次以这个主题安排饭局了。我东张西望地寻找着潘岳的人影,并构思起见到他后所要说的台词。
见菜都上齐了,我说:“不等潘岳吗?”
夏洛琳茫然若失的看了我半天,然后【炫】恍【书】然【网】大悟道:“哦!今天就你跟我。”
我居然有点失望,可能是因为惋惜自己白白浪费了那么多的脑细胞在构思台词上。
貌似夏洛琳也做足了功课,她向我亲口传授了色诱潘岳的绝技。据说他是个十足的超现实主义者,他喜欢不期而遇的邂逅,不喜欢平淡如水的爱情。他喜欢穿裙子的女人,因为在他眼里女人最性感的部位不是胸部也不是臀部而是白皙修长的玉腿,难怪他会被刘依曼那只蚊子精迷惑了双眼。他是“费欧利”酒吧的常客,几乎每晚都去那喝上两杯,貌似他有参股。所以根据夏洛琳的计划,我应该身着性感超短裙,短短益善,频繁出没于“费欧利”直至我与潘岳不期而遇最好再事先雇佣一个“色狼”自编自导自演一出古典的英雄救美的情感大戏。“那万一他不救呢?”我好奇的问。
手握高脚杯的夏洛琳抿了一小口冰葡后露出诡异的笑容道:“总有人会的。”
“所以,我打扮成潘岳喜欢的类型出现到潘岳经常出没的酒吧制造出潘岳喜欢的罗曼蒂克去偶遇另一位男士?”
我的话音刚落,就听见夏洛琳那清脆硬朗的笑声,她说潘岳会救我的。我笑了,不是被她那一句潘岳会救我的所感动,而是为我们今天吃饭的主题而感到可笑。我知道我永远都不会施行夏洛琳的计划。
整个中午,夏洛琳一直不厌其烦地提醒我我爱潘岳这铁一般的事实与新社会男女平等各有主动追求爱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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