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入地,水乳交融,忙得不亦乐乎。
我去干嘛?做电灯泡?
那我岂不是自找其辱?
我也不再可能回江正东家。我都说好了,我要搬出来三个月了,半夜三更突然回去,还以为我发生了什么事,肯定会把他们吓得半死。
本来我和曲落阳签的“合约女友”合同,修罗罗就死命反对,说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平白无故,哪会有这等好事?如果知道我今晚的遭遇,修罗罗肯给我再进曲落阳的家才怪。
能不能收留我一晚(2)
修罗罗虽然是我的表姐,但一直以来,她都当了我是她的亲妹妹。
最倒霉的是,因为紧张,刚才我从曲落阳家中跑出来的时候,只记得带手机,却忘记带钱包。没有钱和身份证,想住旅馆也住不了。
老天,我应该怎么办?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