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百顺,是个活得乱了规则的人。
我相信着、相信着,可书上的最后结果总说:如果你尽信之前的一切为你做人的原则,你会受到由他们给你带来的伤害;但也许不能尽信,也或许你会丢掉原则。
不可以尽信的东西折磨了我很久,我无话可说。身边的人虽不多,可伤害挺多的;只是书上教我的,无论结果好坏,我听之,更任之。
离瞬他不会伤害我的,但愿如此。
跟他相识了差不多四年,这些日子里,我们从来不提以前不熟悉时发生的事,更不提相识的原因。
或许不应该提,又或许那是我们之间的伤痕,提多了会破坏我们的关系。我觉得很可笑,因为我认识的人,对我特别重要的两个人,他不仅认识,而且还跟其中一个特别好。我们相识的原因便是提以前不熟悉时发生的事,那是我认识生命中第二个很好的对我真的好的朋友的时候发生的事。
那第二个朋友叫常伊凌,确切地说,是她让我认识了离瞬、白盎、离恒,还有刑影。但也许是因为林娈,我才认识离瞬,但更确切地说,我很早便认识了离瞬,还有林或。
我认识的人,跟离瞬总有关系。
离瞬家是开与酒有关的地方的,比如酒店、酒馆、酒吧,包括舞厅等娱乐场所。他爸爸喜欢酒的味道,喜欢欣赏,但从不喝,除了心情不好之外。他妈妈喜欢各种气氛,喜欢花红酒绿的各种灯光与音乐。他说他们也是因为爱好相投而结合的。而他与妹妹却在热闹中呆惯了,呆到特别依恋安静与沉谧。
认识他是在当初我上学的那个学校后面的草坪上,天有点暗,好像要下雨。
他像在等人,又像一个人,他穿得很漂亮很干净,一到草坪上就把自行车放倒在地上,躺在草上,旁边放着个包。
每天我都不敢早回家,因为林娈很早就会回家。如果我比她早回家,那她会千方百计的设计我的自行车,还会一路下埋伏。
我不敢骑车了,因为坏太多次,坏到我找不到理由跟爸爸妈妈解释。
下午放学,我通常坐末班车——十九点的末班车。林娈若是跟我耗着,过了点,我就走回家。
那一天,林娈跟我耗了很久,直到十八点四十五分才离开。我只能绕近道,绕过她,因为她很慢地走在我的必经之路。近道并不好走,一到晚上,很安静。
看到有人在,我确实很高兴;可是看到很多人,很多向我逼近的人,我不是很镇定。
一共来到我面前的有五个人。以前跟林娈在学校门口碰到过,他们是找林娈的,说是老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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