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吧!”他今天想带我去一个地方,我不知道应该答应还是拒绝,可我还是出来了。
他走在前,我留在原地。
“这是我们之间的最后一次以恋人的身份出现的约会,我希望你给彼此最后一次机会。”他背对着我,双肩轻微地颤抖着。
走上前,我试着想去牵他的手,可最后还是没有。
走在他身旁,透过他鼻梁上的眼镜,我看见反射在镜片上,他的眼睛,满是忧愁、满是难受。
低着头,走着路,心里想着我的所有过错之处。我们认识,到现在,过了两个春秋,过了一段有风花却无雪的日子。
对我来说,我是舍弃了曾经有的一份爱而选择了他;而对他来说,我是舍弃了尊严去挖掘他深埋的一份我拒绝的爱。
或许,根本不叫爱。
过了这么久,我终于明白,我好似更适合当他的一个很好的朋友。又不是朋友,应该是那种有超越朋友的关心又不跨越恋人的界限的身份。我都不明白,我们之间在一起到底是为什么,不累吗?
想找一个形容他的词,可是找不着。他那副样子,整一与世无争的形象。说他单纯,又觉得不兑水的酒都没他纯,又好似纯得连水都比不上。
在还没真正认识他之前,我称他白痴,;真正认识他之后,我叫他傻瓜。
已经找不到第二个像他一样傻的人了,听他的朋友说他从来都不敢和女生说话,更不要说表白了。初中时,他喜欢一个女该,但却只能借别人的嘴向她表明自己的心意。结果,那女孩成了那个他拜托去传达意思的人的女朋友,他连生气都不会了。
他应该是单纯得很傻。
别人只要问我,“你们是怎么认识的”,我会立马能逃就逃,毕竟这么让我出丑的问题,我还是能避则避。
认识?
真的很无奈,他的影子在我的脑海里,他的样子在我的面前,荡漾、飘摇了几近一年,我竟然失败得连他叫什么都不知道。
跟他磨久了,连朋友们都看不惯。猜不透他是有深谋远虑,还是胆怯,索性我的朋友和他的朋友就联合起来为我们撑开了开场帷幕。
他的朋友告诉他我对文学比较感兴趣,对文字也比较敏感。
“要干什么?”
“白痴,写情书啊!”
“可我不会,何况她文学水平那么高,我……”
他的朋友给了他一封仅只有四字的情书,用了一张有我喜欢的颜色与香味的纸。
“你不可以看,明天我们帮你交给她。”
“你也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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