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氓,自由地在地下酒吧里穿梭,它的见识远甚于她。现在,它却沦为家养的宠物,将身上的毛发洗得干净,不但没有香烟混杂的味道,且散发着香粉的淡淡气味,每日活动的圈子只在她这两室两厅的小房子里。虽然衣食无忧,却枯燥得郁闷。
文明带来的,不过是非自然罢了。她不知道文明的好处是不是真的大于坏处。自然的本性和文明的驯服之间,她难以取舍。她贪婪地想攫取两者的好处,舍弃所有的不利。但是,她做不到。
她身陷牢笼,又将它引入笼中。她们不得不相依为命。她只做到了这个。
这一切,或许都是她的错。她望着沐浴着夕阳的它,不禁摇头。
四脱茧而出
从派出所回来。刚刚交了璀吩咐的八千块钱,将那个打伤人的黑小子保了出来。浑身臭汗,满脑子都是刚才闹哄哄的场面,激动、狡辩、争执、阻挡,无休止的纷乱,这一切多么令人生厌。可是,她必须要去解决掉它,这都是璀惹出来的纷乱,身为人妻,不得不去忍受。
那公安员看见她,仿佛熟人般地招呼她,又来了啊?好久没见了。她几乎说不出话来,只好尴尬地笑,两眼发直。她什么时候开始,变成了公安局的常客?交完了钱,公安员甚至还笑了笑,好好,行了,下次见,不招呼你了,反正还有机会。这话使她浑身不自在,毛孔都竖了起来。无法克制深重的自我厌恶。她仿佛成了个坏分子,成日里滋事,扰乱了社会秩序,成了人民的负担和公安们注意的对象。她羞愧得想要咬断自己的舌头。
从公安局的大门出来,走到喧嚷的大街上,看着路两边匆匆而过的人流和车流,以及五光十色的广告牌,她呆立了半天,恍恍惚惚毫无目的地看。有个小乞丐飞快地在人行道上爬动,四肢灵活,动作快得就像只习惯于爬行的小野兽,引得四周的路人纷纷观看,不过,没有人因此停下脚步。
然后,她看见一个衣衫褴褛的老女人飞快地跟了上来,紧走几步抓住小乞丐,抱着他又往街角走。街角摆着个残破的碗,里面零星有几枚硬币,还有几张肮脏的角票被小石头压着,安静地躺在碗里。她看着老女人抱着浑身灰土的小乞儿坐下,埋头替他擦拭,心里不知为什么有了些感动。但是想了片刻,终于没有按自己的意愿走过去给钱。给钱,这样突然的行动似乎使她觉得不适,但她却说不清为什么。她想,宁愿被卷进人海,渺小得根本无人看见,也不愿意从人流中脱离出来,走到某个乞丐面前递钱上去。
突兀得引人注意,这样做的话。但即使如此,没有给钱这种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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