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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滇、黔、蜀、楚等省的偏远山区,古代夷多汉少,因为交通不便,环境恶劣等原因,历代中央王朝都采用以夷治夷的方式管理地方。
元朝以少数民族入主中原,面临以少制多的矛盾。于是就在边远地区设宣慰司,下管宣抚司、安抚司、招讨司、长官司等以示区别。
在这两种设置中,中上层使用流官、蒙古贵族,参用土人任长官。而在边远地区的下层如长官司,则基本上全用土人,一经任用,即为世袭。土官有了一个新任职机构,尾字是司。这儿土与司的结合,便成了后来“土司”的说法。
虽然以往各个王朝,也对土官是赐封官职,但是在元代是正式授予诰敕,印章虎符等多种执政凭证。对承袭方式、提升奖罚和贡赋等等,都有了明确规定,从而使后朝所称的土司制度得以基本定型。
土司世袭的范围,多为地广人稀之地,其地都是十分庞大。土地不能买卖,土人亦无或少有人身自由,实质上就是奴隶制和农奴制。
明朝得了天下,宣称只要归附即用原官授之,甚至对有疑虑不愿到京师领职的土酋,还屈尊遣使去颁发诰敕和符印等执政凭证。到明中期最鼎盛时,各省的涉边少数民族地区,共设土司三千余处。
为了保证边疆的稳定,明朝在各个边疆地区的军事要地设立军事卫、所,屯兵以耕种等方式自给,广织军事防卫网。对边远地区的土司也是恩威并施,广施安抚,轻错宽宥,重罪必究,杀一儆百。
随着明朝中后期,财政越来越捉襟见肘,边疆兵备也随之糜烂,各个卫所兵士大量逃亡。使得各地的土司势力慢慢坐大,渐生异心而反。而且明朝以改土归流之法应对,激化了矛盾,引发了许多战事。
历史上每当中央王朝内外交困之际,边疆地区的局势都会糜烂不堪,各地土司纷纷作乱,恣肆虐杀百姓,为患边境,“汉民被其摧残,夷人受其荼毒”,而西南偏远地区尤甚。
先是西南播州杨应龙作乱十多年,后是奢安之乱,贵州与四川两大土司联合起来,占重庆,攻成都、围贵阳,将大半个西南地区陷入战火,战事持续十多年。战事刚结束,又有云南众多土司参与的沙普之乱。
这个时代因为远东军的横空出世,历史已经完全改变了。明朝因为没有了辽东后金的数次入关侵袭,在西南地区还保留着白杆军等数支相当强的武装力量,所以历史上的奢安之乱,并没有发生。
但是随着远东军入主中原,仓促成立的南明政权,也仅仅是控制了浙江和江西的部分地区。其他地区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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