鬓毛也一起衰,这成什么体统嘛!
人到了一艮运临头时,衰气运城墙都挡不住,上茅坑拉屎都会遭受“反弹”,弄了一屁股污水,这够衰吧?不,衰的还在后头呢!
凭良心讲,老方这个人除了难看的部份,其他倒也勉强过得去,耳朵是一边一个,居然没连在一块儿,嘴巴也没长在膈肢窝里,手是手来脚是脚,还是分开长的,肚脐眼和屁股眼分得一清二楚……
什么话,要是两只耳朵长在一块,嘴巴生在膈肢窝里,肚脐眼和屁股眼分不清,那还能算是人吗?那是妖怪!
虽然长得不怎么样,但他一直自认为很帅,还有,由于跟老酒鬼混久了,整天喝得茫酥酥,却老是说自己酒醉心头定,坏就坏在这里,烂也烂在这里,酒国梦里人的想法,非清醒者所能揣度。
那年,武功高强的老酒鬼,还是挨不过死神热情的召唤,和人间说声不要再见,呜呼哀哉和阎王爷拼酒去了。
老酒鬼英雄一世,仍然难逃定数,被捉去当真酒鬼,世上不论是英雄好汉还是凡夫俗子,最后的归宿都是一样的。
老方倒能善尽弟子之礼,买了口薄棺下了葬,既没披麻也不带孝,谈不上风光,还算隆重,终于也入土为安。
何处青山不埋人?江湖人有这种归宿算不错的了。
老方从此如脱缰的野马,仗恃一身死胆,倒也做了好些行侠仗义的事,混出了一点名望,老酒鬼的功夫平时好像无三小路用,真正上了阵仗可挺唬人,不过老方另有一套行走江湖保命的绝学,那就是——吃得过就K他A他,吃不过就溜他。
这点倒是满精的,见风驶舵,几年来倒没触礁过。
直到那一夜,一时的大意,差点丢了小命,其后经过无数痛苦的折磨,他终于想通了,极为厌倦江湖生涯,江湖路上魅影幢幢,尔虞我诈,充满无数的凶险,兴起了不如归去的念头,叶落总是要归根的。
问题是他身上连一个蹦子都没有,打昨儿个就断粮啦。
唯一的一件外裳,三天前就送进了当铺,其实那件衣服送人都嫌太旧,总算那个朝奉心肠好,看他饿得手酸脚软,正好他也缺块擦鞋布,所以特别通融做了个顺水人情,咬着牙让他当了一串钱。
一串钱只够买几个大馒头,吃了两顿就清洁溜溜,前天晚上搭了一趟“WC”号特快车,几个馒头全化为“米田共”,居然是“饱梦了无痕”,吃了跟没吃两样,早知道留一个今天吃该多好。
饿了两天,今儿个他头昏眼花全没辄。
去他奶奶的,这叫英雄末路!
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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