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那锦袍公子叫什么铁笔生花,瞧他们口气,好像是约地比武,但何以只说地方,不说日期?
心中想着,忽然听到店伙惊叫起来。
方玉琪依声望去,原来方才红衣女郎坐过的桌上,她随手放置的一锭银子,却有一半嵌入桌面,店伙拿了半天,却拿它不出。
锦袍公子此时已缓缓走近,用食指轻轻在桌用上一弹,说也奇怪,那锭有一半深陷在木头内的银子,随着他食指一弹,托地跳了出来!
店伙连连哈腰,锦袍公子会过酒账,也扬长出门而去。
方玉琪瞧得又是一愣,暗想原来那弱不禁风的红衣女郎,也是个会家,自己当真看走了眼,尤其这锦袍公子,显露的这一手内家真力,也非同小可,江湖上当真到处都有能人。
他一想到红衣女郎,心中不由又起了一丝漪涟,巴不得赶上去,再瞧上一眼,其实也许人家早巳走远了。
“哈也!”
忽然有人打了个呵欠!
方玉琪正好起身会账,顺眼望去,那是身后角落上,一个身材瘦小的道人,双手捧着药箱,伸了个懒腰,站起身来。
敢情他方才伏在桌上打盹,是以自己并没瞧到,此时目光和他一接,只觉他缩着一颗乱发蓬蓬的脑袋,向自己咧齿而笑,尤其两颗小眼珠,神光如电。
方玉琪心头大感惊奇,瞧这不道不俗打扮的瘦小老头,分明也是个内家高手。自己一日之间,竟然遇上这多不凡的江湖人物!心中想着,不由又多看了一眼,这才往门外走去。
“哈哈!这叫做‘笔墨之争’,祸福无门,惟人自召,这种狗打架,不去看也罢!”
方玉琪只觉他说的“笔墨之争”,好像是指方才那场事,又好像是对自己而言,心中想着,人已跨出店门。
小镇上炊烟四起,牛羊回村,先自己出来的三批人,早已走得不见影子,但却有一个影子,还占据在他脑海之中,她明眸皓齿,颔首轻笑,清楚的犹在眼前!
虽然当着她的面,自己连看也不敢多看她一眼,但此时却感到忽然若有所失。
走出小镇,天色已经昏黑,他因为自己住不起客店,就不想进城,心想在城外找一座破庙或者凉亭过夜。反正自己一路上都是如此,有时找不到庙宇,还在大树下打盹呢,习惯了也就不觉得苦。
何况自从归驼子在临死之前,把一身功力,转输到自己体内之后,从没感到露宿的寒冷和困倦!
正当他低头徐行之际,忽然路好人影一闪,鼻孔中闻到一阵清香。
“啊!你果然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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