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写什么就写什么的时代了,文章必须要有趣,而且不仅仅是有趣,还要符合读者胃口。读者说你好,你才是真的好。你这个故事写的有点虚,是真实的吗?我怎么觉得有点像是编小说啊。”编辑长的话是不无道理,但是这最后一句可是得让我和他理论理论,“我说,编辑长,咱这故事不是编的。包括这故事里的故事也都是真实的,那老爷子我可是亲眼见过的,就是这么传奇的一个人。不信,您和我走一趟。”说起来我们编辑长也是个人才,的的确确,我最初的文章写的确实狗屁不通,毕竟高中逃学,又在社会上摸爬滚打了这么多年,提笔忘字不说,文采自然不如昔日,而且昔日也是不怎么样的。但是这位编辑长的几篇稿子的点拨下来,好歹现在也能偶尔出现在杂志的一角。这自然得夸奖这编辑长经验丰富,学富五车,确实有这一把手的能耐。听我这么一说,编辑长可是雷厉风行,放下手头的活就要随我去。于是我舔着脸皮向编辑长要求,如果能证实确有其人,你这稿费可先得预支给我拿去交房租。编辑长啥也没说,狠狠的弹了我一脑瓜奔儿。
然而事情就是这么神奇,我和编辑长下了车,行了大约一个小时的路程,愣是没找到那显眼的黑顶酒吧,我本来对自己的记路水平蛮有自信的,寻思明明上次走了大概也就十几分钟的路,但是这一小时下来我是真慌了神,这大街小巷仿佛一夜之间变换了位置,明明看着都很眼熟,确实是我和老王来过的地方,却无论如何就是找不到STORYBAR,编辑长三番五次的问我,是不是记错路了,要不要问问路人,等等。但是询问路人的结果都是一句话:不知道。当走到第二个钟头,也就是差不多十一点的时候,编辑长是实在忍不住了,说去马路对面的厕所,先解决一下。而我也有些口渴,便往回走寻个超市买瓶水。就在这十几步的差距,我仿佛坠入了另一个世界,往回走过一拐角,我记得是刚刚经过的这里是个小平房超市,可是现在却莫名其妙的变成了高楼大厦,这大楼立的真邪性,这么高大的建筑怎么会没注意到呢?本欲再往前行个两三步,却不自觉的停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