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东西,戴起来更加的柔软舒服。
于是,他就穿上铠甲,戴着钢盔,扛着巨木继续锻炼。
初初还没感觉,但跑久后重量就出来了,越跑越重,最后都感觉那腿都不是自己的了。
锻炼后,拖着疲累的身体回家,煮点东西吃后,他就往部落外瀑布边上的菜地走去。来到菜地,他把山蒜、水葱、山姜、山韭菜等东西,通通挖了一点种在果子空间三层吊脚楼的下面,省得以后想用老是跑到这边来摘。
他也是懒。
趁着有果子空间的便利,他还跑去挖了一堆岩盐放在吊脚楼里,省的以后想用还要跑过来挖。
这也是他前世写小说时候懒出来的毛病。
以前他一个人生活,懒得出门,但人总要吃饭,总要些生活用品。所以,他就奇思妙想,想了个绝佳主意。只要有钱,就买大量的生活物品囤积在家里,足够用一个月或者一年使用的,吃的泡面、面条、面粉、大米、麦片之类的东西也买了一大堆放着,准备一样东西吃不惯了就随时换口味。但蔬菜、肉食之类的东西可不能放这么久。
所以,他就专门买南瓜、土豆、洋葱之类可以放久一点的东西,蔬菜只买两三天的份量,这样他就不用老是出去买菜了。
而肉食,就有腊肉、罐头、火腿等等,新鲜的只买一两天的份量,免得放久了走味。
这样安排下来,他就可以保证每天都有新鲜东西吃,免得呆在家里太久,吃厌了一种东西。
他也算是个奇葩,若有充足的食物,再有一台电脑,估计他能呆在家里永远不出门,十足的宅男一枚。
第六十二章 嗜血凶蝠
过两天,狩猎队伍回来,部落举行了盛大的祭祀活动。
之后,留守部落的勇士就轮换出去狩猎。
只是这次原来留守部落的勇士并没有全部出去,只去了一半。另一半留下来守护部落,因为狩猎归来的勇士要去麻部。
公良躺在摇椅上,逍遥的晃悠着。
明天就要去麻部,据说路途遥远,估计要走很久。
他倒是无所谓,去哪里都一样,反正只要不饿肚子就行。
看着旁边趴在地上形同一滩烂泥的圆滚滚,就下去抱了起来。这家伙毛绒绒、胖乎乎,抱在怀里特别好玩。只可惜现在长大,有点重了,不像以前小不丁大,抱起来特别舒服。
看来以后要用兽皮做个玩偶抱才行。
在丛林里有一种长着两个大大羊角果实的藤类植物,到了成熟的时候,那羊角就会裂开,露出里面棉絮一般的絮状种子。若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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