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菜肴上的渐渐快了起来,柳朝语也不再矜持,筷子动的比任何人都快,不说是风卷残云,也算的上是狼吞虎咽了,结果,自然都被金湘玉狠狠地踹了一脚,这种吃相,枉自人家厨子的一番辛苦。
柳朝语在这种强势威逼下,委委屈屈地享用了上等佳肴,即便委屈,那些白如玉的豆腐,青如碧的绿叶,鲜的不能再鲜的清汤,还是给柳朝语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与这些相比,金湘玉的那几脚就是小事啦!在几十年以后,谈起这顿饭时,柳朝语记忆最深的已经不是美味的菜肴,也不是金湘玉的绣花鞋,而是那个面带微笑的少年。对他的记忆也不是因为少年大大眼睛会勾魂,而是那双嫩嫩的手会杀人……
眼睛很大,明亮有神,嵌在含笑白皙的脸上,犹如黑珠子一般;手指很细长,嫩嫩的皮肤,恍如女儿家拿着绣花针的手,还真的很像,尤其是左手的那根比绣花针也长不了多少的银针。这双手在离开柳朝语身体时,被人握在了手中,握住这双手的那双手,也是细嫩光滑的,却是一双真正的女子之手——金湘玉的手。
“柳长风,你的手可真快,胆子也真大,敢对我金湘玉的夫婿下手的人,我还真有些欣赏。只是,湘玉一向看不起这种手段,念在你还算名门正派,我不取你性命,你走吧,别再让我看见你。”
金湘玉淡淡的声音响在柳朝语耳朵里时,他还在呆呆地看着红衣郎的眼睛,他简直无法相信,这个开口为他解除了尴尬,而后又笑嘻嘻地前来敬酒的年轻人竟是杀手,要置他于死地的杀手:“为什么?为什么不肯放手?”
柳长风,柳家堡的二公子,年轻一辈人中,他算是俊杰之一,加上柳家堡一直是北方一大门派,多次帮边关击退外敌入侵,在江湖上颇有善名,柳长风也被很多人称赞的。被金湘玉扔到一米开外后,柳长风并没有起身,他脸上的假面具已经被金湘玉顺手揭开,露出原本俊朗的本来面目,他手腕已经肿了起来,青色的抓痕在白皙的腕上十分显眼。若论武功,他本不会被金湘玉伤成这样,可是……
匍匐在地,柳长风默默听完了金湘玉的话,眼睛没有离开金湘玉半分,听了柳朝语的话,他微微苦笑,却没回答,而是痴痴地看着金湘玉道:“我想不通,为什么你要嫁他。五年前我求你嫁我,你说我武艺不高,于是我回去苦练武艺,跻身武林新秀前五后,我再来提亲,你说我文采不够,我回去拼命读书,准备参加秋考,可却传来你已嫁人的消息。我本想,如果你嫁的是一个超出我的青年俊杰也罢,可你却偏偏嫁给了一个无半点自保能力的呆秀才,还是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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