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有了另一个孩子之后,他们更是对他不管不顾。而他生下来就体弱,再加上疏于照顾,甚至有好几次高烧险些烧死了,却只有保姆在他身边。”
“在这样的处境之下,那小子早熟,硬是给自己拼出了一条活路。八岁那年,他爷爷搬到郊外别墅,把二环的四合院老宅给他住,那时候我正好住他家隔壁,这才有机会和他成为朋友。”
秦思沅的心都揪紧了,心疼得难以自持:“然后呢?”
“在我的记忆里,那小子雷打不动地每天晨跑夜跑、锻炼身体,原本瘦津津、病怏怏的竹竿子,愣是练出了一身肌肉。”
秦斯阳顿了顿,似回忆起了什么,“有一次下暴雨,我见过他在雨里奔跑的样子,坚韧的眼神和那股子冲破一切的气势,那一刻你真的会觉得…没有任何荆棘能捆得住他的翅膀。”
秦思沅想着迟鹰现在的样子,和兄长口中的怪胎,简直判若两人!
天知道…这些年他究竟是如何挣脱这可怕的先天缺陷,将自己变成现在这般模样。
“除了运动之外的所有时间,他把自己关在书房里,什么书都拿来啃,他爷爷有一整个地下室的藏书,基本都让他一个人占了。且不得不说,他聪明是真的,这大概是那时候的迟鹰唯一的优势了。”
秦思沅若有所思:“所以他能轻而易举什么竞赛金奖都拿下来。”
“所有人都以为他是天才,但当一个天才的勤奋超过了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九的人,你就不难想象,那将是何等意气风发、光芒万丈。”
秦思沅知道,知道他是多么耀眼,成为了她此生最大的渴望。
她想拥有他,都想疯了。
“可…迟鹰为什么会来 c 城呢?”
“因为他太刺眼了。”秦斯阳面无表情道,“就这么一个畸形的小怪物,他成长的速度太惊人了!老爷子越来越看重他,再这样下去,周围虎视眈眈的豺狼只怕会把他吞得骨头都不剩下。”
“他爷爷难道不会护着他吗?”
“家族里的利益关系,盘根错节,老爷子一碗水倒是端平了,迟鹰很懂审时度势,急流勇退,没让他爷爷为难,主动选了离开。”
秦思沅也出身豪门,知道在他们这种家庭里,亲情并不完全纯粹,因为它利益往往是相互交错的…
“恰好 c 城是他爷爷曾经打拼过的地方,九十年代迟老爷子就是朝天门码头上做生意发的家,挣下这万贯家财。迟鹰选择独自来 c 城,也是下了决心要为自己挣一个光明远大的前程。”
“原来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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