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张开嘴,吐出可以让他愣三十秒的答句:「我晚上有约,再不走就来不及了,掰掰。」
不这样讲我怎么有机会溜走!
其实我并不怎么喜欢独自一人的生活,总觉得身旁没有人讲话、没有人陪伴,很多事情就失去了意义,例如逛街、例如看电影、或是上餐馆,所以现在一个人在街头间晃,我有些无所适从。
翻翻路边花车的过季折扣衣服,也只是走马看花,特别是最近周旋在任修平和郑律文之间,现在安静下来,忽然觉得有些寂寞。
我不是非要这样对待任修平不可,只是当他出现在我无法定义自己的感情模样之时,又以如此热烈直率的姿态来面对我,像无孔不入的阳光,无所不在的步步逼近,蚕食鲸吞我的私人领域,不留给我思考的馀地,我越来越觉得慌乱,像是站在悬崖边,若不伸出手接受救援,就只剩下落入山谷的选项。
实际上,从张倚翰那里得到的伤口,始终没有痊癒,过了这么久,以为疤痕应该渐渐淡了,在任修平逼人的照耀下,才看见伤口根本还在结痂,哪来的疤痕好淡。
「还是一样,走路不看路。」
一隻大手在我眼前挥了几下,我回过神,愣了不止三十秒,并且感觉血液飞快的往上攀升,头皮发麻。
这是,什么鬼吸引力法则吗?!岂有这么灵验的道理?
「好久不见。」看见我将目光集中在他脸上,他温柔的笑着,跟我打了招呼。
「你、我是说,你怎么会在这里?」问话刚出口,我就恨不得要咬掉自己的舌头算了,这么蠢,怎么不当哑巴比较省事?
心里头如此掛碍,不知道已经自顾自的在脑袋里演练几百次,真正有朝一日相遇的时候,我应该多俐落、多洒脱,全成了废话一堆。
张倚翰,我人生中的大魔王,依旧维持着他的恶劣性格,在我完全没有防备的时候,再度出现在我的眼前。
「陪老婆来做脸,时间太长有点无聊,所以出来透透气。」
如此平淡坦然的看着我的眼睛,说出原因,直接破开勇者(是的我是愚蠢的勇者)身上的防卫鎧甲,產生致命一击。
老婆?结婚了?老婆?!
「噢对,我老婆。」也许是看见我脸上毫不掩饰的呆愣,张倚翰像想起什么似的补充解释。「我去年和泳芸结婚了。」
我去年和泳芸结婚了。
泳芸学姊。
「她很相信你。」从短暂的石化中恢復正常,我还是笑得有些僵硬。
当年的那场闹剧,我离开了,张倚翰消失了,却没想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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