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只给嫁妆费8000元。我娘和各个姨太太都不另分钱,各随她们所生的儿子一同过活。当分家的时候,我父亲生前的贵重衣物,大部分都没有了。上面曾经谈过,五姨太太在我父亲死后的当天晚上,曾偷偷地叫人把我父亲的铁柜抬到她的屋里去。我父亲在世的时候,生活上的一切,后来都由她一手经管,是否还有类似偷走铁柜的其他情况,那是可想而知的。所以在分家的时候,按着房头,每房分了一只皮箱,箱内只盛半箱衣服,那还都是我父亲生前穿过的。每个箱子里都放有一件皮衣,有的是皮袍,有的是皮斗篷。我母亲分得的那一件,却是极其陈旧的了。
我父亲生前所置的房产,向来是由袁乃宽负责管理的。据袁乃宽说,只有北京、天津房产各几处。北京城内,计有锡拉胡同两所,炒豆胡同一所。北京郊区,有海淀挂甲屯房产一所。在天津,计有英租界小白楼“矿务局”一个大楼,这是我父亲东山再起的时候,我们由彰德搬到天津所住的那个地方。还有河北地纬路房产一所,便是二哥后来在津所住过的那一处。这些房产,是他弟兄在以后才分的。至于到底是怎样个分法,我们姐妹们谁也没有过问了。袁乃宽所说的房产情况,大家认为这与实际情况相差甚远。但是,管房产的人既没有这么说,我父亲又没有留下什么遗嘱,最后只得罢休。我父亲还在彰德置有地产,是派由徐天成管理的,这些地产是怎样分的,现在也记不清楚了。
分家以后,这就到了真正“树倒猢狲散”的时候了。过了不久,大、二、三、五、六、八6个姨太太先后带了自已的子女搬往天津居住。我娘在彰德住了两年多,后来也移住天津。九姨太太先还住在彰德,最后也搬到北京去住了。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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