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又有何不可?”
“放屁,你才是我们的盘中餐,”听罢红狼嚣张的言论顿时大为光火,反唇相讥道:“最近咱们狩猎最多的就是狼啊、虎呀、豹的,基本都被烤着吃了,你说谁是食物?”
“大胆!连杀神众子孙你们也敢吃?我看你们真该灭族了,”红狼好似被踩着尾巴的猫一般一跳老高,全身那光华柔顺的红毛根根倒竖起来,显然眼前的人类把它气的不轻。
“你说什么……”邓国民隐隐感到不安起来,特别是那头狼说话的腔调好像在哪儿听过,就是一时想不起来。
“啪!”
红狼趁眼前这个领头的人类出神之机发动了偷袭,周围这些亲卫已经四散在周围以防它逃跑,眼见如此来不及援手,先是急切难当可不久就平静下来一副看好戏的样子,盖因他们想起主公才是真正的刀枪不入,比他们强的可不是一星半点。
事情果然不出众人所料,红狼虽然偷袭成功,只是连邓国民的衣裳都没撕烂这么个结果就连亲卫们都震惊,通过适才的交手他们可是知道那红狼不光力气大,连狼爪也是锋利无比,要不然也不可能给他们造成这么大的损伤,可如今却连主公的衣服都没撕破的确无法让他们接受。
其实还要怪上次蒋文龙带人来攻那次说起,虽然邓国民全身皮糙肉厚不畏刀枪,可身上的衣服却经不住这般折腾,从而让他出现战场裸奔的尴尬事件,原本一次极富传颂的英雄事迹就因为这点瑕疵反而令他难以启齿,每次想到自己光着两个腚一扭一扭地跑回山寨时就羞愤难抑,自此他痛定思痛花了大代价用同苏凯体内的血管一样的合金材料,花费了许多精力才请人把他好不容易弄好的金属线织成了一套衣服,今日还是第二次穿有心拿红狼来试,结果令他非常满意。
闲话少叙,话说邓国民被红狼用红爪扫了一记,虽然不曾受皮肉伤内心却暗暗心惊这头畜生的力气之大,要知道凭他现如今的实力要想撼动他分毫都难上加难,眼下被红狼轻轻地扒拉了一下就退出五步远,暗暗咂舌的同时内心更加的期待接下来的对决。
红狼也是暗暗惊心,虽然自己在族中不算什么,但是最近在森林中瞎逛时未曾碰到敌手,加上经常听族里的长辈们诉说人类是如何的懦弱,如何的不堪一击。还评估自己在人类中已属于一流高手,只要自己不到大城市人类聚集的地方基本上是碰不到什么危险地。
刚碰到伍焰这一伙儿人之前,他也曾在其他地方走动,果然如族中长辈所言一般,自己哪怕轻轻地张嘴就能够将这些人类咬个粉碎,而且人类的血肉果然如前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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