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连发会产生强大的后坐力,导致第二发与第三发子弹往往不准。对于在白茅岭“关”了二十年的老狱警来说,狼不是陌生的动物。他能辨认出每头狼不同的细节,无论公母。这头成年母狼,体形比同类大些——白茅岭上的这群狼,大多魁梧雄壮。为消灭这头凶残的母
狼,农场上下折腾了两个月,不仅一无所获,反而丢掉不少人命。刚
才那几秒钟,是千载难逢的杀狼机会,也是将越狱者当场击毙的好时机。
但他的目的不是杀人,而是把活人带回监狱。
狼这种畜生挺小心的,知道自动步枪不是木棍,转身窜到雪地深处,消失了。
逃犯看到了老狱警,也看到了自动步枪。他知道是来抓自己的,要么被当场击毙,要么被抓回去枪毙,对于一个倒霉的越狱者来说,不可能有第三种结局。无论结局如何,总比被狼吃掉好些吧。逃犯选择了向政府投降。
囚服早被抓烂,苍白的脸上多了道血痕。眼镜顽强地挂在鼻梁上,只是有一块镜片已破碎,宛如布满裂缝的玻璃窗,将左眼的目光隐藏得更深。老狱警啐了口唾沫,用枪口用力捅他后背,“跪下!双手抱后脑勺!”
越狱犯闭上眼睛,老狱警从他的囚服里,搜出一把54式手枪,弹匣里七发子弹,一发不少。他将手枪塞回枪套。再不能被偷走了,他想。
“同志,我听说,对准心脏开枪,是最没有痛苦的死法,对吗?”
“完全说错了!打中心脏是最疼的!白痴!”
老狱警掏出麻绳,将逃犯双手别到后腰,打了个死结捆住.逃犯站起来,比他高了半头。劳改犯要从事强体力劳动,但他的胳膊并未锻炼出肌肉,体形依然像黄豆芽。脸颊的血滴滴答答。老狱警抓了把雪,擦了擦逃犯的脸,以免血腥气引来更多的狼。他系紧风纪扣,用枪顶着逃犯后背,押解他往回走。白雪和月光彼此交映,四周全是黑压压的森林,监狱和农场还很遥远。
余光瞟到逃犯的眼镜快滑下鼻梁了,老狱警为他扶正眼镜,准确说出他的编——“19077,干吗要逃跑?”
“因为你睡了。”老狱警很想现在就毙了他,“逃就逃了,竟敢偷枪!”
“山上有狼,要是有一把枪在身上,还可以防个身什么的。”
“会用吗?”
“不知道。但只要我手里有枪,就算你醒了,也不一定敢追上来。”
“要是今天我没睡着,你也想逃跑吗?”
年轻的逃犯点了点头,说:“我怕狼。”
老狱警眯起双眼,布满皱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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