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喜欢开玩笑,有时引起了不快,得罪了人。有时令人觉得不够庄重。有时付出了极大的代价,仍然改不过来。
六、在极正式的场合吃宴会,有时把食品落到了雪白的桌布上。
七、接到了朋友的信,写完信找不到地址了。
八、为表示宽容大度,帮助了不应该帮助的人,然后活该吃他们的亏。
九、说是不喜欢奉承,却终于接受了、提携了奉承自己的小人。
十、有几本自己写的书,出版过程中连校对的时间都没找出来,错别字很多。
其他,举不胜举,数不胜数,写不胜写。写不好、写不完自己的遗憾,这本身也就是一种遗憾了。
雅与俗我每天都吃三顿饭,睡八小时觉,大便一次,小便六七次,从来没有考虑过这样是雅还是俗。
我爱听柴可夫斯基、贝多芬、马勒、舒曼的交响乐,是因为我爱听。不是因为它们雅或是还不够雅。
据说,素食是雅的,而“肉食者鄙”,但是我还是鄙鄙地常常吃肉,除了吃肉要票的那些年,所以,我深为吃肉不要票而歌功颂德,不论这有多么卑鄙。
我爱听梆子戏、相声、芭芭拉·斯特拉桑德与凤飞飞的流行歌曲,不害怕也不避讳它们的俗,因为我爱听,从中能够得到某种愉悦。
写文章,我要稿费,因为我有这个俗俗的需要,也就不怕其俗;我又不会专门盯在稿费上,不是为了雅,而是为了文章的最佳效果和我与编辑出版部门的友谊,还有我作为一个作家的自尊自信。
只有最俗的人才没有自信,只有没有自信的人才怕人家说自己俗。只有自恋不己的人才需要表白自己不俗。
最大的庸俗是装腔作势。最大的媚俗是人云亦云。最大的卑俗是顾影自怜。
什么是俗?世俗、通俗、庸俗、卑俗都是俗,却大不一样。
迎合旁人是可悲的。适当照顾旁人却是难免的,有时候是高尚的。坚持原则而不苟同,是可敬的。为了不媚俗而不媚俗,是一无可取的空洞。
考虑雅与俗或是考虑是否媚了俗,都是活得找不到感觉的标志。就像一个人,只有消化不良的时候才会没完没了地看自己的舌苔。
媚俗不好,媚外媚洋媚上媚下媚学者媚批评家媚潮流媚青媚中媚老,都同样不好。因为你正在装起一种媚,就是媚那个批评媚俗的进口流行色。
该什么样就是什么样,不掩盖本色,然后才有了进行价值评价的前提。
逍遥我不知道为什么从小就这样喜欢逍遥二字?是因为字形?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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