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户部主事乃当朝右相王道济的门生和下属,既由他经管捐官一事,换而言之,种苏如今也算王相一派了。
捐官之制毕竟不甚光彩,哪怕当初无可奈何利用它时,亦不能坦荡公之于众,一向不大能见光。这样的事,自然不能让皇帝沾手,君臣之间久而久之形成默契,此事由官员去办,皇帝一般不经手,不过问,更几乎不怎么干涉。
大康的捐官之事向来由世族大家王家掌控,延绵至今。
种苏不管这些事,也不必管这些事,毕竟党派之争轮不到他们这些小兵小卒关心,万一日后分出胜负,大的好处轮不到他们,也不至于累及性命。
老老实实苟完这两年便罢。
“这便完了?”
“嗯。”
“那,回去?”
种苏与桑桑出得门来,预备打道回府,却在门口得知了一件令她扼腕痛惜的事。
“什么什么,你说什么?你没骗我吧。”
主事府门口,一年轻男子坐在树下,抬袖擦泪,手中拿着他的名帖。
“我骗你做甚,这又不是什么好事。若非家中有事,我怎可能愿意回捐!”
种苏简直天打五雷轰。
所谓回捐,最开始为避免有些人万一买官后又反悔而制定出的一条策略:反悔了,不想买了,可以,拿当初交易的双倍金额再买回去。这便是所谓的回捐,毕竟这不是菜市场,任你想买便买,想退便退。
后来捐官大肆虐行之时,出现了竞价恶性竞争,昏君和昏官们为敛财不择手段,已经卖出去的官位,因出现更高价,便逼迫低价者放弃,更让其以双倍或数倍价格回捐回去,方可放其自|由|身……一时间弄的怨声载道,官场混乱不堪。
后来得到治理,得以改善,但这一回捐制度却还是存在的。
种瑞离家出逃后,种父第一时间便去打听过如今是否可以回捐,却被告知不能。
然而种苏刚刚从这年轻人口中方知,其实是可以的。只要在科举会试张榜之前,递交名帖,表明心意,交上双倍金额,便可回捐。
这年轻人便是如此,因家中突发急事,不得已回捐,今日方有时间来拿回自己的名帖。
可恶!
种苏一想便明白了,当初种父得到的消息并不准确,对方肯定怕麻烦,不愿向上禀告,毕竟回捐他并不能得到好处。
而她上京后,这段时间也是有机会回捐的,却因先入为主,理所当然的以为一切已成定局,以致错失了这最后的机会。
种苏想起,她租赁的那小院,原租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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