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妈的一天都不会再分开!以前总觉得人不老时间也多,现在才他妈知道,一分一秒都不该他妈的错过,他妈的……”
男人像是还没完全从之前的巨大惊吓中缓过来,显得有点神经质,一边碎碎念一边就这么转身离开了,也忘了跟他说声再见。
陆别尘安静地目送他的背影消失在橙红色的阳光里,心中如同卷过一个浪。
阳光愈发倾斜,愈发浓郁。整个房间,整片视野都被橙红色占据,所到之处都像要燃起来。
他的眼睛和眼中的所有景物,他胸口的衣服、衣服下的皮肤,他吸进肺里的空气,还有他触摸到的自己不知何时突然潮湿的面颊,都像要燃起来。
这是一天里最后的太阳,无限辉煌。
华美的光线在墙上、桌上和地板上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移动,变暗,让人不自觉想要将手伸进去,试试看能否再抓住一丝余温。
在这一刻,陆别尘忽然记起幼年时,他常和林韶淇守在窗前看日落。
关于黄昏,林韶淇有她自己独特的理论。
“尘仔,你以为人都喜欢看夕阳,是因为它的美吗?不是的,是因为它在‘死去’。夕阳就是将死的太阳。大家忽视了白天的太阳,到黄昏时才醒悟过来,所以才聚集在夕阳下面,为它拍照、作诗、写歌,想要留住它。其实他们心里都是在后悔已经错过的,想要争分夺秒抓住点什么。”
那时他太小,总是听得一头雾水。
“但明天太阳还晒呀。”某次,他忍不住这样反驳林韶淇。
“又不是谁都会有明天。”可林韶淇耸了耸肩,扭头冲他笑笑,“所以我们尘仔要记得,最好是一、分、一、秒都不要错过哟。”
陆别尘站在窗前泼洒的红色阳光下,听见林韶淇的声音从时空深处回到耳里。
就在那一个瞬间里,陆别尘忽然转回桌前,重新拿起那封没有署名的信件,将它撕碎了。之后他寻到车钥匙,步伐匆匆地离开了房间。
信的碎片散落在桌上,被阳光融化。
这时候在隔壁间,先前一脸傲然转身离开的小鱼护士正把耳朵死死贴在墙上。听见开门声和脚步声,她激动得握拳咬牙地挤出一声“耶”。
呵,都是她的功劳。她话都讲到这个份儿上,要是某个大傻瓜还是无所行动的话,她可就要冲过去揍人了,太过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