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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看见陆别尘将手抬起,虚空地掠过了她的手,最终却只是把镇痛泵的按钮递给她,平淡地说:“太疼的话就按一下。”
于是那一丝失望又重新攀上来。
陆别尘没再看她了,直起身向孟廷交代了一些术后注意事项后就转过身去查看同房的其他病患。顾慎如用余光瞟着他的背影,心底有异感在涌。
病房内冷白的灯光落在穿白大褂的男人身上,将他的皮肤漂得非常白。她也分不清他是长高了还是变瘦了,只觉得他的身形比从前更加轮廓清晰,刀削的肩线、后颈嶙峋的棘突、骨节分明的修长的手。
原来一个人,在几年的时间里可以变这么多。
原来人在变了这么多之后,还可以这样好看。
护士推着小车进来发药,遮挡了顾慎如的视线。她眼前一空,莫名不爽地闭上眼,听见陆别尘与护士交流了几句,然后便走了。
脚步声到门口时候,忽然又听护士小声叫住他:“诶小陆医生!给你带了烧麦啊,放桌上了回头趁热吃点,没糯米的,好消化。”
由于离得很近,这句话不该听见的话被顾慎如听得很清楚。
烧麦?
没有征兆地,她心里狠狠拧了一下,意识在一瞬间里被扯回好久之前。
那时候,她还住在雪城,是一个在冬季里大雪漫天,夏季晴空万里的北方小城。
雪城没有什么陆医生,只有一个剃着寸头,肩膀宽宽的少年,家在一条充满烟火气的旧巷子中,是那种老老的红砖小排楼,前面临街的部分用来经营小超市和早餐铺,后面住人。
他家的早餐铺常年售卖一种南方烧麦,里面包的是糯米、虾仁、香菇、咸蛋黄之类,与雪城流行的大葱牛羊肉馅北方烧麦完全不同。
就是这些烧麦,让顾慎如在十几岁的时候第一次相信了缘分。
最初尝到它们还是在很小的时候,那时孟廷除过本职工作之外还要做一份夜班兼职,凌晨下班时习惯顺路买早餐回家。就在她厌倦了所有包子蒸饺油条的时候,孟廷发现了老巷中的早餐铺。
“新开一家店,你尝尝喜不喜欢。”
结果她一尝即真爱,从小学吃到初中都不舍得再换口味,爱吃到偶尔招待梁芝来家蹭早饭都得抠搜地把烧麦先藏起来。
不过,她也不总是这么小气。
应该是初二那年吧,她终于认识了一个让她心甘情愿分享神仙烧麦的人。
刚认识的第三天中午,她就跑去高中部在放学路上把人给堵住,献宝似地递上自己从牙缝里省下来的小烧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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