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
而他所不知道的是,就在距离他的车子不过三米的地方,一个高大俊美的男人正面无表情地低着头与一只肥肥的中华田园喵对视着。那是大眼瞪小眼,两者谁都不肯让步一下。
闵琛就这么低着头与这只挡道的喵大爷对视,就是懒得伸腿往旁边多走一步,放任着五六米宽的道路不肯让步。
而此时,戚暮正巧进了大楼的电梯,他刚才因为音乐节而激动兴奋的心情还没有平息,白皙的脸上也带着一丝欣喜。就在电梯门从两边缓缓拉上的时候,在那狭小的缝隙里,戚暮似乎看到了某个熟悉的身影。
他怔然一呆,等到电梯往上行驶了几层楼后,戚暮才无奈地笑道:“居然看错人了……怎么可能是……闵琛呢?”
打脸这种事,一向来得很快。
不过一周的时间,就在戚暮埋头给自己收拾准备去港城的行李时,叮咚叮咚的门铃声让他感到了一丝诧异,然后很快地站起身,艰难地穿过行李森林到了门前,“吱呀”一声拉开大门。
在四目对视的那一刻,两个人都是齐齐怔住。
戚暮缓缓地睁大双眼,简直是用一种看待外星人的眼神来看门外这个冷峻淡漠的男人,他毫不掩饰自己打探的目光,上上下下、里里外外将这个突然造访的不速之客给打量了遍,最后终于不得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是·闵·琛!!!
而门外,这个一向淡漠的男人在别人看不见的地方红了耳根,但是表面上却依旧冷这一张俊脸,用平淡无奇的语气,低声启唇:“你怕……虫子吗?”
那声音依旧磁性醇厚,那神色依旧淡定沉着,但是这说出来的话——
却像是隔了一个次元的不和谐!
戚暮:“……”
第三十章
进入隔壁的房间前,戚暮已经做好了十足的准备。他深吸了一口气轻轻吐出,但是刚踏入这片属于邻居的领土时,还是忍不住为这里和自己房间的差别而怔了一瞬。
这里完全是一派后现代主义的简约设计,入目之处几乎只有黑白两色的对比,硕大的落地窗间透过澄澈和煦的阳光,窗明几净,给人一种干净舒适的感觉。最重要的是……
比自己的房间大了至少有四五倍吧?
心里飞快地闪过这个念头,戚暮赶紧摇摇头将其逐出去。他四处打量了一会儿却仍旧没找着那只万恶的虫子,只得无奈地回首看向闵琛,视线却在触碰到对方的那一瞬间僵滞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