厌他而已。”她静静地把豆浆倒满两只杯子,“最近我的品位变了,突然喜欢上学历高的男人。他很单纯,我说什么,他就相信什么。他就跟你一样,从来都没有从学校里出来。在国内的时候就是读书,去美国还是读书,读完书就留在学校的研究室——活了30年,念了二十多年的书。热带植物博士——”郑东霓笑了,“这世界上真的是什么人都有呀。”
现在只剩下两种可能:第一,我的堂姐长得很像热带植物;第二,那个男人在美国小城里憋疯了,偶然看见了一个精明利落的城里女人,丝毫不能让他联想起原始的热带植物,于是决定非她不娶。
“郑东霓,”我叹了口气,“跟你说,我也有同学出去留学或者陪读。辛苦得很,尤其是美国的那些小城市,一到节假日,大街上静得像坟场。你不是耐得住那种寂寞的人。他没有多少奖学金,粗活累活都是你的——我不是指洗衣服做饭,还包括搬个梯子刷公寓的天花板。去超市买十几公斤的东西回家,要么开车,要么像骆驼一样自己搬回来,你以为你还能像在家里那样挥手打辆的?做梦。”
“你是说我吃不了苦?”她深深地凝视着我。
“我是说没有必要。”
“别小看我,郑西决。”她把头发全部握在掌心里,有点恶狠狠地扔到脑后去,“我又不是没出过远门。在新加坡唱歌的那几年,我有时候一晚上跑三个场子,白天还有别的工要打,和四个女孩子租一个房间,什么脸色都看过。你真的以为你姐姐回来开店的本钱是靠什么有钱的男人 ?'…'我倒想,可是到哪去找那么傻的有钱人 ?'…'你说对不对?”
我突然发现我根本没有和她对话的资格。郑南音是对的,我只不过才做了一年的老师而已,我就以为自己天生适合规劝别人。我凭什么来说三道四呢?我甚至像所有无关痛痒的闲人一样,暗暗揣测过她的钱来自某个,或者某些男人。
郑东霓是在18岁那年去新加坡的。她才大一,连第一个学期都没有读完。她在大学所在的南方城市里认识了她的第一个男人,一个新加坡的酒吧经理,于是就下了南洋——多古老的说法。四年以后她回来了,在北京安顿了下来,当她的大学同学苦苦地从一个招聘会奔赴另一个招聘会的时候,她成了服装店的老板娘。
没错,我们的姐姐跟着她才认识几天的男人去做天涯歌女的时候,跟郑南音一样大。我奶奶早就精炼地总结过了,人是有命的。
“郑西决,我从来都没有告诉过你,”她托着腮,无限神往。我知道她不是在跟我说话,她只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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