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宿舍的人很好奇,就去跟踪他。结果发现他每次都是溜进没有锁门的教室,在课桌的抽屉里东摸西找,要不就是在讲台那儿摸来摸去,最后总要带着一件东西回到宿舍,哪怕是一个粉笔头也好。当他们将他当场逮住,让他打开他的百宝箱后,发现里面满是铅笔、小刀、橡皮擦、黑板擦、粉笔之类的毫无用处的玩意儿。这就是所谓的偷窃癖,有这种毛病的人,每天不偷点东西好像就没法对自己交待似的。”
唐华一向饭量不大,早早就端着茶在一旁自斟自饮,这个偷窃癖的例子让他觉得很是好笑,“咯咯”轻笑一阵后问道:“那家伙被当场逮住后,很狼狈吧?”
老爸“嘿”了一声,撅着嘴道:“大多数人都会认为那家伙被人赃两获逮个正着,应该会很狼狈,哪想到那位老兄虽然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但却毫无悔意,而且对于自己的行为给他人带来的震惊,还自得其乐的不行呢。”
这种异于常人的心态,正常人的确很难理解。否则,又如何称得上“变*态”呢?
“对了,之前似乎有人问到,如果再次发生案子会死人吗?”老爸突然没头没脑问了这么个问题。
魏河舟因为自己的问题引起了他人,特别是我老爸的重视,很是兴奋,高高举起右臂大声嚷道:“是我,是我问的问题!”
我老爸对着他剑指一点。“好,这个问题值得一答。我的回答是,如果凶手再次作案,肯定会死人……”
众人大惊失色,七嘴八舌质问他。
“什么……为什么?”
“你的说法未免太血腥了吧!”
“就是,说得那么冷血!”
“你这么说,有什么根据?”
“人家‘母大虫’不是活蹦乱跳,活得好好的吗?”
……
我老爸架着二郎腿,气定神闲道:“我没吓人。你们好好想一想,按照‘母大虫’的说法,凶手作案时并没有戴面具或头套之类的伪装,这是为什么?”
“为什么……大概是不怕被人认出来吧。”杨建平迟疑道。
我老爸追问道:“他为什么不怕被人认出?”
“这个……因为被害人根本就不认得凶手。”贺章林不太有把握地回答道。
“你的意思是,凶手专找不认得的人下手?”
“差不多是这个意思吧。”
老爸挥了下挥手臂。“咱们暂且不去理会那个。这么说吧,就算凶手认为被害人不认得他,但是,难道被害人不会向警方描述凶手的相貌吗?我是说如果他们活着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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