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哥二手手机专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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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节

馆回公寓。

路过闷热和老鼠四处逃窜的地铁站,有个常年在那卖艺弹吉他的小帅哥,清瘦,一双手漂亮,喉结凸出,锁骨深凹,银链子,烂t恤,破洞牛仔裤。法国人很爱抽烟,他一根接一根地抽,平常弹吉他时候,不忘放一支烟放耳朵上夹着。除了眼睛是蓝色的,其他一切都很像程一鑫,很社交牛逼症,卖艺卖得极其讨喜,她站久了,他凑上去问她想不想弹。

和伍迪时间刚好,金潇不再矫情。

因为她发现自己渐渐不再从别人身上想起来程一鑫,仿佛那场青春期的感冒彻底好了。学了喜欢的专业,在设计一途崭露头角,有更多的时间去享受她热爱的一切。

伍迪是良师益友,令她慢慢拾回了对手机的兴趣。

以另外一个角度,外形工艺的设计。

伍迪像黑暗航行中的灯塔,他和程一鑫一样,有自己的生存哲学。

金潇第一回在一个人身上读懂信仰的力量。

伍迪是纯粹的工业崇拜和资本崇拜者,他沉迷机械和技术,改装电子设备为他所用。他不爱跑步,却热爱马术。热爱赛车,考了飞行驾照,他热爱一切驾驭工具,征服资本,他是天生的顶级玩家,在他钟爱的赛道里发光发亮。

金潇开始思考自我。

除掉一次失败的恋爱经历,她做什么都挺轻松的,但完成一项别人羡慕不来的事情时,成就感很浅薄,维持的时间更是短暂。

伍迪确实有种贵公子的雍容矜贵,从不庸人自扰。对于金潇的感情经历,他不吃醋,说她经历太少,失败感太过于难得,才念念不忘初恋。

他用了句古语表达对她的信任——“用人不疑,疑人不用”。

金潇哭笑不得,恋爱哪能跟排兵布阵相比。

回国前,伍迪问过她,愿不愿意留在法国。

他们两家的事业紧密捆绑,如果她愿意,他有专业团队打理,可以将千银的全部控制权牢牢握在她手里。

**

灼热的呼吸洒在金潇的脖颈之间,身后属于男人的宽阔胸膛起起伏伏。

程一鑫平时段子不停,此刻安安静静。

她清了清嗓子,“喂。”

程一鑫又气又无奈,一声长长的喟叹,“弹吉他的小哥帅吗?”

“帅,”金潇对这点毋庸置疑,“天生的金发,卷卷的。”

程一鑫不说话。

金潇胳膊肘戳他,“吃醋了?”

程一鑫闷道,“你看都看了,我能怎么办。”

“以前那么多女顾客,都没少看你啊。”

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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