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而知,一个混血美男在里面是多么受关注。
说起来,雷斯跟乔多宝也算有缘分,两人在同一天新生入学的时候,在同一个地点迷路了,都是找不着自己的宿舍楼。
当时雷斯的中文又烂,问了好几个路人别人都不知道他说什么,他背着个大吉他无头苍蝇般乱转了一个多小时候就碰巧遇见乔多宝了。
乔多宝那时也很烦,她的脑子也差不多转晕了,见到雷斯这样一个外国人在她眼前晃悠,她就不耐烦地说了句:“whatthehellareyoudoing?”
那一刻,雷斯感觉自己终于碰上了同类。
他兴奋得跟打了激素一样叽里呱啦的一连串英文冒了出来。
别人也许听不懂,但乔多宝却很清楚地知道他说什么。
“噢!买狗的!我的天哪,终于遇上个能沟通的同类了了!真的是倒霉的一天!我在刚开学就迷路了,同学你也迷路了是吗,哦,上帝呐,这校园真是太大了,同学我们真是有缘分,不如我们在一边休息一下,我给你弹首歌曲抒发一下情感吧!##¥#...”
乔多宝无语地看着他听他讲完后,伸手往他后面指了指,示意男生宿舍就在他身后。
雷斯回头一看,大吃一惊,回头后对乔多宝千恩万谢,紧接着又是一连串的英文冒出来。
乔多宝更加不耐烦了,摆了摆手,叫他走开。可雷斯却铁了心一般本着这位朋友你帮我找到了宿舍,我也很理所当然地帮你找的道理,狗尾巴草一样吊在她身后。
乔多宝一时间甩不掉这个外国鬼,只好让他跟着,一路上别提有多引人注目,毕竟那个混血美男子可是很少见的,于是,两人的孽缘就这么开展了。
雷斯很巧合的跟乔多宝在同一班,因此每次一见到她都两眼发光。
雷斯加入了学校的乐队社团后,又是死皮赖脸地唠叨来唠叨去地缠着乔多宝也加入,乔多宝被他烦死了,但因为班级要求每个学生都要尽量参加社团活动,乔多宝只好索性加入了雷斯的乐队,不过每次她也只是充当观众,根本就不动手演奏。
雷斯以超凡的吉他弹奏水平成为了乐队的头头,在学校舞台上几次露面,使得乐队名声大噪,吸引得那些女米分丝每次学校搞晚会都强烈要求雷斯的乐队上台。
而由于乐队缺乏钢琴手,乔多宝被迫上场弹了几次,还记得当时雷斯那眼睛亮的呀,跟激光似的!
又美丽又身材好,语言又通,又是中国女孩,又弹得一手超乎常人的好琴,简直是他理想中做梦都想要的伴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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