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够,字迹不连贯,转折生硬,等等。
简直难以置信,这初学者一样的自己,竟是他写出来的。
宋承瑀搁下笔,正准备伸手移开镇纸取出宣纸,便见得顾倾城先他一步,抽走了宣纸。
宋承瑀忙道,“淑……”才说了一个字,便见顾倾城抬头看向他,一双凤眼微微眯起。
宋府的人,除了几个贴身伺候的人以外,其余的人都不知道顾倾城真正的身份,宋承瑀一直称她顾淑妃,若是叫旁人听了指不定会惹出什么事,是以顾倾城一直让他改口,无论叫什么都好,唯独不得再称顾淑妃。
宋承瑀经常习惯性的叫顾淑妃,顾倾城也不说,只是淡淡看他一眼,他整个人就卡壳了,愣愣许久,索性忽略了称呼直接说事。
“我有许久不曾动笔,是以字迹拙劣,难以入眼,万万用不得。”
顾倾城拿着他写的对联仔细看了看,而后微微点头,认真道,“的确是大不如前了。”
“那……”宋承瑀直直看着她手中的对联。
却听得顾倾城话题一转,“无事,我会记得让柳红记下直接贴你的院子里,别人看不到的。”
的确,宋承瑀住的院子,只有顾倾城信任的几个人才能进来,其余伺候的人连踏入院子的资格都没有,自然是看不到张贴的对联。
宋承瑀万万没想到她竟会说出这样一番话,当即愣在原地,面上神情亦有些呆滞,许久才回过神来,张口正想说话,却又被顾倾城打断了。
“继续写吧,若是写好了,把这张换掉,也是可以的。”打一大棒,又给一个胡萝卜,顾倾城这一手玩得极好。
宋承瑀不知该如何与她争辩,便只得咬牙继续写。
是真的咬着牙写的,而不仅仅只是形容,因为他的身体状态不过才恢复能勉强动手提笔的地步,而且还不能坚持太久。
在此之前,他是真的以为顾倾城说过让他写对联的话只是说说而已,哪怕宣纸狼毫都摆上了,他依旧未曾改观。
谁曾想,她竟然让人直接将美人榻搬到了旁边,就这么守在旁边看着他写,不过并非是时时看着,她手中拿着一卷当地书坊印刷的传奇话本,手边摆了几碟小点心,偶尔会将视线从书本上移开,看他一眼之后,又继续去看话本,看得开心了,还会微微笑出来。
砚台中墨汁快要干涸时,她便会起身来,素手执袖替他磨墨,臻首微垂,眉目如画雪肤红唇,美得勾人心魄。
此后日日如此,宋承瑀一连写了七八日,字迹总算恢复到从前的样子,虽然偶尔仍旧会有细微的瑕疵,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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