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没法忘记他刚刚微蹙的眉头。
她大概知道那是为什么,她搬进来的第一天就发现一个噩梦般的事实:马致远和她妈一样,喜欢把家拾掇得洁癖似的干净。她仿佛已经看到了未来的自己撅着屁股,虔诚地跪在那里死命擦地板的样子。当然,到时候她也可以乐观点,想象成自己在练瑜伽。
早饭他们吃的就是幸存在锅里的粥,粥没煮透,那一颗颗圆圆的黄粒儿在嘴里颇有嚼劲儿。
晓芙喝了一口,觉得好像吞了一口小珠子,她有点儿不好意思地对致远说:“要不咱们吃点别的吧,这粥喝下去该消化不良了。”
致远笑了:“没事儿,死不了。你是南方人,没怎么吃过小米儿,以后我来煮吧。”
晓芙没滋没味地又咽了一口黄珠子,觉得自己特无能,连个破粥都熬不好。做个好老婆的决心受到打击,好像新兵刚上战场就中了一弹似的。
“你知道这小米儿在古代叫什么吗?”他试图转移话题。
晓芙摇摇头。
“叫禾。‘锄禾日当午’的‘禾’说的就是这。”他说。
她忽然有些坏坏地笑了:“想知道我们八零后怎么注解这句诗吗?”
他看着她。
“锄禾是个男人,当午是个女人。”她注解。
他回味一瞬,也笑了,拿筷头敲了她脑袋一下:“不学好!怪不得数理化不及格。”
晓芙一听这,血压都高了,立刻瞪着他质问:“谁跟你说我数理化不及格的?”
“我猜的。”他狡辩。
晓芙自己想出来了:“是不是我老头?是不是?就知道让你俩到一块不会说我好话儿!他还跟你说什么了?”
……
初婚的日子还不赖,下班后他能早回家尽量早回家,晓芙不能见荤腥,他就陪着她吃些清汤寡水。她过意不去,劝过他几回:“你这么五大三粗的一个人,晚上老跟着我喝粥哪儿成啊?爱吃什么吃你的呗!”他就笑拧一下她的鼻子:“大鱼大肉中午在医院都吃过了。”饭后,只要天不坏,他会拉着她的手沿着习武湖散散步。
散步回来,他有个习惯,就是在书房呆上俩小时,看书。书房不大,放的却都是大部头典籍,多数与医学相关,当然,他也不能免俗地喜欢研究电脑、战争和兵器。
晓芙有一回逗他:“读那么多年书,你还读?”
他说:“社会发展这么迅速,每天都得充充电,才不会跟时代脱节。”
晓芙看着他刚毅的脸上轻描淡写的表情,在心里把他崇拜了个死。
他看书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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