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走出了森林。
自那之后,它变成了生命金枝一般的象征。”
这……
就是当初江暮夏听到的原话。
“夏夏。”
他就这么看着她,嗓音低沉地不像话,带着缠绵的笑,“我想,我也已经找到了,属于我的那株生命的金枝。”
“……”
江暮夏睫毛颤动后,瞬间冷哼,“哪里有告白还学别人的台词的?”
“你难道不喜欢?”
“……”
江暮夏的确是喜欢,而且之前他们最开始第一次结婚的时候,还信誓旦旦说一定要选在冬天结婚,让他带着她在槲寄生下亲吻。
“喜欢。”
她垂下眼睑,视线还是本能落在了婚纱上。
肯定是喜欢的。
怎么可能会不喜欢,这是他精心准备的,没有人能承担得住韩庭之这样男人的深情,如果接住了,就是皆大欢喜。
可……
要是接不住,就是恩怨两散。
那是一款最经典款的束腰大拖尾婚纱,裙摆很大。
没什么特别。
可唯一巧妙的地方就是她裙摆的设计,全都是栩栩如生的深红色玫瑰,是明显锈上去的,看起来就像是凭空悬浮在上面。
束腰是米白色的珍珠腰带,连带着胸口的位置都带着玫瑰的花纹。
很精致。
而……
这款婚纱最值得一说的点,就是她胸口连接着腰腹的位置,红色花朵旁边的鲜明的绣上去的槲寄生。
江暮夏看着这款婚纱,眼眸都微微眯了起来。
“哪里有婚纱还带颜色的?”
“这不就有了。”
男人从后面抱住了她的腰,“你要是不喜欢,我让人重新做。”
“……”
江暮夏看着他那温温和和的姿态,眉心都直接拧了起来,“韩庭之,那里有你这样的,婚纱都准备了还说要重新做,你这也太敷衍了。”
“怕你不喜欢。”
他俯身看着她,“不过现在看来,你好像很喜欢。”
“当然喜欢啊。”
她冷哼,“只要是你送给我的,不管是什么东西我都喜欢,要是是你用心做的,那我就更喜欢,喜欢得不得了。”
他送给她的东西,她除了喜欢之外,就是更喜欢。
超级喜欢。
最喜欢。
“那你要穿给我看吗?”
男人就这么吻上了她的唇,说话的声音都是格外认真的,“之前结婚时候你穿婚纱的样子,我现在都还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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