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帮尼姑都不给你吃东西么,怎么长这么小,像个小鹌鹑蛋似的,都快平成少爷这般了,这样吧,你陪少爷三个月,这三个月中少爷让你吃香喝辣,保证能大上一圈,怎么样?”
她木木的,一把掀开他的手,起身穿衣,神情漠然:“我不愿意。”
“咦?”男人没有生气,反而惊奇地欠起上身看她,“小娘子还挺有性格,怎么,你有更好的主顾么?我自认给的报酬并不薄,也算年轻英俊,手段也不错吧,为什么你不愿意?”
她几乎冷笑:“你给的报酬,和我有什么关系,我得到一分一毫了么?你年轻不年轻英俊不英俊,都你自己说的,我没看出来,也不觉对我有什么用处。至于说手段,呵呵,恕我直言,我一点也没感觉出来有什么高明之处。”
她埋头理了理自己的衣服,话语清冽如刀:“既然是个嫖客,就不要摆出情种的样子,什么吃香喝辣年轻英俊,沾得上边么?”
说完,也不看他,径直走人。
听到此处的夏初菡不禁暗搓搓地想,如果是别人,少不得要费时费力梳洗一番,但对一个头皮光光的尼姑来说,梳头自然就不用了,只要把脸一抹,就可以直接出门,何其省事省力!
所以就算张顺那厮生了气要追赶她,只怕一时半会儿也追赶不上了。
实际上,听了那番言语的张顺确实目瞪口呆,但却没有她想的那么生气,反而有一种奇怪的新鲜感,觉得这个小尼姑当真与众不同,有趣,真是有趣。
所以说,你永远不要试图理解一个下半身思考的动物的心思。
当他对你感兴趣时,你就是吐他一脸唾沫,他也会觉得那唾沫是香的。
一旦他不感兴趣了,你就是把心捧在他面前,他也会弃若蔽履,说不定还会踩上一脚,然后笑嘻嘻地着看它变成齑粉。
因此有人说,某某都是贱骨头,是有一定道理的。
之后,张顺又连续叫了她几次,她都表示拒绝,最后,她师傅发怒了,强制勒令,她才不得已见了他第二次。
这一次,张顺送了她一些金银首饰。她倒是接了,只不过,那反应仍是冷淡的。她把首饰掂在手里不咸不淡道:“这个发钗头皮痒了倒是可以挠一下,可惜这对耳环就不知道能做什么用了,难道用银子把它买过来然后再把它送进当铺变银子?”
认真地表示疑惑,“公子有这样的财力何不去青楼找一个知情识趣懂风情的女子,为何去却要纠缠一个什么都不懂连头发都没有的青瓜蛋子,难道公子你就好尼姑女冠这一口?”
张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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