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商业考虑,黛德丽并不是一清二楚,当然她听说了一些风言风语,不过如何运作宣传终究是剧院的事,她所关心的就只有一点:风头。
只要有对戏,就一定会有风头之争,尤其《芝加哥》这样双女主共演的剧目,只要是共同演出就一定会有谁更吸睛的比较,当然,这是很难量化的斗争,甚至胜负也是因人而异,每个观众可能都会有不同的答案。但黛德丽知道自己的劣势在珍妮弗跟前非常明显——她没珍妮弗漂亮。和她原本的搭档蒂娜比,珍妮弗的优势一目了然,她实在很年轻很漂亮,也很瘦削,身材毫无走形(蒂娜多少有些过壮,阿曼达也有这样的问题),即使不说歌舞功底,两人只要站在那里,珍妮佛天然就能抢走70%的注意力。
另一个更不利的因素就是她能演戏,黛德丽之所以没有参加剧团巡演,就是因为她在《芝加哥》片场要充当许多场景的人肉布景,吉蒂的几场戏她都有出镜,珍妮弗收放自如的演技给了她很深的印象。在这点上,之前专攻音乐剧的黛德丽可以坦然承认,她自愧不如。
但她也不是没有优势,黛德丽没参加电影片方组织的歌舞培训,她的专业素养使得她不必再突击练习。几次和蕾妮、凯瑟琳等主演配戏的体验也让她感觉到了非科班出身的影星在舞台上的弱势。漂亮是一回事,舞台统治力又是另一回事,黛德丽绝对比不上凯瑟琳的美貌,但她自信在同一舞台上,她能吸引到更多的注意力。既然如今看来,珍妮弗的中选已经是板上钉钉,那么詹姆斯挑选的歌舞唱段,对她就是个不错的机会,她相信自己能在第一次共演中确认下两人间的权力关系。——黛德丽没想欺凌珍妮弗,她只是希望她在舞台上老实本分,不来抢夺她的风头。
珍妮弗没有过系统排练,只接受过几个月的短暂训练,从几个同事的反馈来看,除了长相以外,歌声也就是那么回事,舞虽然跳得不错,但黛德丽的舞蹈是强项,对此她有绝对的自信。黛德丽没想把她蹂.躏得太过火,甚至失去这个角色,但她需要在这首歌里全面压倒珍妮弗,让她知道谁才是老大,谁才是那个对走位、台词都烂熟于胸的人,直白地说就是:谁要跟着谁的步调来走。
但珍妮弗一开口,她就知道自己完了。
对于观众来说,音乐剧的念白、唱腔与背景音乐关系并不大,尤其《芝加哥》的这一唱段是爵士乐风,节奏较为单调,听起来更是随便哪里开头都可以吻合进去。但对于演员来说,开口的时间和念白的节奏都是有讲究的,两人念白同一段的时候还存在语速互相带动的问题。黛德丽想要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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