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婵收拾妥当,才走出去。
韩拓拉她坐下,倒了一杯茶给她,“你将白桦带回去吧,往后出门都叫她随同,有她保护你我才能安心。”
有过适才那番话后,顾婵倒不再抗拒韩拓安排人给她,可白桦的情况有点尴尬,“那我要怎么跟爹娘解释呢?”
如果是旁人也就罢了,偏偏白桦是爹爹找回去的,而白桦是韩拓这边的人除了顾婵没人知道,她今日将人带回去,又说是韩拓给的,那叫爹娘怎么想……
韩拓显然并不想为此事太费神,简单道:“她是红桦也在我府中,不然你便带红桦回去,岳父岳母那边也不必隐瞒,只说是我送的便罢。”
他派人保护未婚妻,可不是什么见不得光的事情。
顾婵见韩拓架势,就知她终归得从两人中选一个带走,所以便听他安排,带了红桦回家。
宁氏见了红桦,得知是靖王送给女儿的侍卫,欢喜他对女儿的用心还来不及,哪里会有反对。
至于顾景吾,后院中事向来少过问,只由妻子安排,自然也没有异议。
第二天一早,章家狐妖一案便有了结果。
☆、第三十六章 35.5.02
此事要从旧年年底说起。
腊月时,通州县一家姓田的佃农走失了两只鸡,几日后在田间寻回。
这原是根本不值一提的小事。
偏偏当地的大地主李员外硬说那鸡是他家的,认为田老爹偷盗。
谁家养鸡也不会故意在身上做出记号,鸡不会说话,于人就变成有嘴说不清的事情,谁的声音大,谁的后台硬,那便是谁的。
李员外早年给大儿子捐了个官,正正巧是通州知县,自家人当然向着自家人,过堂一审,便判定田老爹偷鸡,杖责二十大板,不但要还鸡,还要赔偿十两银给李员外弥补损失。
前文有述,元和年间,大殷的田地不过二两银子便可购置一亩,若田家能拿出十两银,早就买田购地,何需做个任人欺凌的佃户。
有道是,富在深山有远亲,穷在闹事无人问。田家这样的家底,还肯来往的无非都是和他们同样的佃户贫农,便是借也借不到这许多银钱。
田家大姐儿年方十八,是远近乡里闻名的一朵花儿。李员外心思十分活络,便提出父母债、子女偿的办法,强拉了田大姐回家做姨娘。
至此,还有什么不明白呢,人家早就惦记上了自家姑娘……
田老爹年五十有余,之前生受二十大板已是内伤外患,如今又气又恨,怒急攻心,一口血喷出,就此人事不知,米水不进,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 /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