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新都护更是一马当先,擒获贼方首领。
新都护单膝跪地,向公主献上贼首头颅:“殿下,贼人在此,请殿下过目。”
宝鸾赶紧闭上眼,闭眼前不忘先扭头——这样看起来就是她嫌弃贼首面目难看,而不是她怕看见血淋淋的首级。
都护府大半的官吏虽然都是她下令斩杀,但人好歹留了个全尸,按人头数记功自有别人去办,也就没人捧着脑袋给她看。可以说,造就了血淋淋事实的人,至今没有目睹太过凶残的场面——就连班哥割喉喀什那次,他都预先用身体挡住了她的视野。
突然一颗新鲜的脑袋送到眼中,宝鸾忍住了才没有吐出来。无奈,热情的新都护还等着公主的激励,她猛嗅几口袖子里藏着的香囊,才从新都护手里抓过那颗面目可憎的头颅。
高举,大喊:“乱臣贼子,人人诛之!贼首之尸,当挫骨扬灰!”
话毕,手一挥舞,头颅抛掷出去。纵马跃起,第一个踩踏过去。
小小一颗头颅很快成了泥饼,士气大涨,高呼万岁,勇猛地冲向仍未投降的叛军。
太阳高高升起时,战场已分出最后的胜负。山寇全军覆没,主事人全斩首阵前,顽抗的也都丢了性命,剩下七千俘虏,宝鸾本着不浪费人力的原则,决定将他们饿个半死后分批次发配去沙漠中种树造林。
城门大开,石城镇的百姓们等候着迎接他们的救世主。崔玄晖在人群的最前方,没来得及梳洗,简单用袖布擦一擦,五官轮廓现出来能认个大概,扶正发冠,颀长的身形直挺似松——哪怕最狼狈的时候,这板正的腰杆也从未低下。
马蹄声飞至耳边,马背上的女郎冲他扬起笑脸,笑容闪耀动人心,连她身后高照大地的艳阳也自愧弗如。
她来到他身边,骄傲地说:“表哥,我来救你了。”
她面色略显苍白,精神却神采飞扬,含笑的目光藏住了另一句话——看,这次换她救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