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不是还健在?为什么一定要送到沈家,一定要送到她面前?
幼年丧父失母,沈华珠很同情这个孩子,但也只能这么多了。就算他只有三岁,但对她来说,他却是个三岁的刽子手,杀死了她的孩子,她不想再追究,但也无法大度地去原谅。
她不知道大嫂说了什么竟让父亲母亲都同意将这个小孩留在沈家,甚至过户到大哥名下,以后就当亲儿子养。
沈华珠实在做不到和这孩子共处一室,也不能接受他成为沈家的一份子。可母亲却告诉她,李夕楠本就是她大哥沈华山的亲身儿子,当初大哥正处于晋升的关键时刻,而计划生育正紧锣密鼓地在全国展开,他不想被对手以此为把柄,大嫂又舍不得把孩子打掉,便想出了回老家生子,放到弟弟李明磊名下养着。
沈华珠觉得这一切听起来都很荒谬,自私的大哥,不负责任的大嫂,他们还真是一对好夫妻,现在丢出去的儿子又神不知鬼不觉回来了,还能落个好名声,他们倒是打了一手好算盘。
也许这一年注定不平静,党光辉的服装店和后面的一间仓库着火了,刚从广州拉回来的一批货被烧了个精光,所有的东西都成了灰烬。
而此时母亲却在父亲的授意下直接替她办了离婚,权力的好处就在这个时候体现出来了,不用当事人双方出面就轻松解除了婚姻关系。是的,她被离婚了。母亲还“宽慰”她说没有孩子就没牵挂,乘早离婚省得被拖累。
沈华珠这次是彻底被伤到了,她知道父亲一直觉得自己嫁了个孤儿又是个个体户,让他很丢脸。可面子究竟有多值钱?儿女的幸福不应该是最重要的吗?她一次次容忍他们对她丈夫的羞辱和冷漠,她以为总有一天他们看到自己女儿过得幸福便会试着接受,是她奢求了。
他们的孙子害死了她的孩子,他们还要拆散她和她的丈夫,他们哪来的自信自己流过产的女儿离了婚就能找到一个门当户对婆家?难道离过婚的女儿二嫁就不会让他们觉得丢脸了吗?
沈华珠很累,她不想再努力了。她不会离开党光辉,他在这个世界上只有她一个人,她怎么忍心将他抛下。这一次她要为他做点什么,或许和他一起离开这里才是最好的选择。从此,他们相依为命。
服装店的火灾是电路老化引起的,只能自认倒霉,付清了货款,清算了一下,除了之前存着的十万没动,账上还余三千多。带着这些家当,党光辉和沈华珠踏上了南下的火车,从贵州绕道进川。
之后再没沈华珠,只有党静秋。
☆、第六十章 讨好失败
党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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