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爱美,本身底子也不赖,所以方六给我的所有东西我都不拒绝,我为此找借口:他的钱也不是什么干净钱,不花白不花。
方六对我的特殊照顾,让我在学校被每个人“敬畏”,就连上厕所有人看到我去了,被尿憋得再急也都主动让我先上。我认为这是一种优越感,还有一种甚至比老师还要高的尊敬。这种感觉让我很舒服,也很享受,于是方六让我做他女朋友,我做了,方六带我去上网的时侯在网吧阁楼上脱掉我的衣服说要上我,我给了。
所以我的第一次,是发生在那家黑网吧的阁楼上。楼下还坐了一群光着膀子上网的爷们儿,甚至方六中途还探头叫他的兄弟,也就是这家黑网吧的老板:把你套子丢一个上来。
流血了,染在阁楼那张地铺有些发黑的床单上,不怎么看得出来。方六也没想到去找,可能他压根没想过我会是处,还是下楼的时侯我说我疼,他才看了一眼,骂了句:“靠,我她妈上了个处啊。”然后冲阁楼下喊了声:“兄弟,让送50块钱的烤串过来,我的女人需要补补。”
方六不温柔,甚至可以说有些粗鲁,我疼,但我咬了咬牙还是跟着他跳下来,坐在电脑面前夹紧了双腿,和他一块吃着烤串儿。我对此没有任何觉得不妥,也没有觉得第一次有多么珍贵,我要的他都给,那么他要的我也给,仅此而已。
从那以后方六对我就更好了,买衣服买包带我下馆子去酒吧,走到哪儿都揽着我的肩膀让人叫我嫂子。当然,学校里好些跟社会上有染的同学,也开始嫂子前嫂子后的跟着叫,课间买串烤肠也有我一份。
初二我染了黄头发,耳朵上一连打了6个耳洞,还在胸前和方六纹了情侣蝶。穿着最时尚的破洞铆钉服,下课和放学时间也总是和方六他们站在校外的巷子口抽烟。我从经过这个巷子口的新生,变成了守在这儿的人。
初二下期方六被抓了,在他被抓的前一天他带我去买了一身很成熟的衣服,还把头发染黑拉直,带着我去后海的一家酒吧里见了个叫四爷的人。
方六叫他大哥,现在回想起他当天的眼神,是很色的,他总是盯着我的胸看。不过在当时我这么认为,我认为他是方六的大哥,也会是我的大哥,在学校的叱咤风云,不得不靠这样的大哥在后面撑腰。
所以我不停的敬他酒,我还记得喝的是洋酒,我第一次喝,以前跟方六去酒吧都是和啤酒。我喝了很多,喝到方六让我回宾馆睡觉,他说大哥为我们开了宾馆。我很兴奋,和方六每次不是在黑网吧的阁楼上,就是在他那间5、6个人合租的小破屋里,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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