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易铤而走险的永远是一无所有的人。犯人们在外面也许不是一无所有,但是在所里确实是接近一无所有的状态。而一旦刑满释放,他们马上就会接触到一个规则更宽松,人们的警戒心更弱的环境。这就好像从一个戒备森严的城镇走进了一个家家夜不闭户的城镇,再次犯罪几乎是一件极为顺理成章的事情。”
顾臻的比喻浅显易懂,李会生几乎马上理解了他的意思。
他问道:“这跟给他们设立上锁的柜子有什么关系?”
顾臻回答道:“确立私有财产观念。法律的基本职能之一就是保护私有财产安全,而据目前的资料看来,一般来说很多人入狱前多数是意外性的伤害罪为多,但是出狱之后如果再次犯罪,就多数是有预谋的盗窃,抢劫,勒索行为居多了,虽然也会伴有一定的人身伤害行为,但是从目的性和犯罪起因来看,却已经完全不同了。他们比一般没有犯过罪的人更容易犯罪的原因有二:一是因为‘第一次’的心理障碍已经被越过,第二就是落差感和生活断层。”
“我简单解释一下这个问题。一个人在财富积累和社交积累的过程中,会培养出习惯并获得成就感。而每个人乐于财富积累的前提就是他们对于自己的积累过程有相应的安全感,也就是他们相信自己积累的财富是会长期属于自己,能够被依赖和自主使用的。而他们靠什么来维持这种安全感呢?”
顾臻露出一个笑容,正打算继续往下讲,结果就听到有名警官开口回答道:“法律?”
顾臻愣了一愣,然后才打了个响指,说道:“bingo!没错,法律。”
“有人可能觉得阻止一个人违法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惩罚,这可能也是原因之一。但更多时候,是因为人们依赖于法律来维护他们的利益,给予他们安全感。这种情况下,对法律依赖性越重的人,他们越不容易去犯罪。因为犯罪这个行为过程造成的损失,是他们所不能承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