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就是狠狠的咬了一口,一直到嘴巴发麻了才松手,她咬完看到蒋少卿皱着眉头,虽然是一声不吭,应该也不爽吧,小鹿抬着胳膊抹了抹嘴,就跟刚刚喝过血的妖精似的,看了他手上两排牙印子抬头一笑,得意道:“我就咬一口,你这个严肃干嘛?”说完还雪上加霜似的狠狠的在他的脚上踩了一下,看到黑皮鞋上的那个灰引子,才十分满意的跑走。
跑了一会儿就看到了容颜站在那里,满脸奸诈的看着她。小鹿觉觉得她一会儿一定不会放过自己,扭头接着跑,没想到蒋少卿还在对面,她就顺道过去再踩了他一脚,招了个出租车溜之大吉了,离开的时候还十分得意跟他吐舌头。
偶遇了一次之后,小鹿就没再见过蒋少卿,,至于他家那边更是一天到晚黑着灯,她在心里咬牙:你丫的坑我,最好出车祸!又觉得自己有点恶毒,真的出了车祸怎么办?于是换了换,改成了:你丫的坑我,最好出车祸,不出事儿……
作者有话要说:冒个泡,嘿嘿
☆、第57章 昏事3
苏晗所谓的晚会就是周末的晚上,小鹿很不解为什么要周日,周一很忙的好吧。
苏晗一拍肩膀,道:“你知道什么啊,这样的话倾城就能借口早点回去 ,然后段桁就能去送她回去啊,这样俩人就能多相处一会儿啊,懂不懂啊你。”
小鹿搓了搓手,继续不解道:“为什么周六不行 ,周六的话照样可以早点去送她回去啊。”
苏晗翻白眼,无力道:“因为你这种没眼色的人太多。”
小鹿:“……”
果然如苏晗所说,那天晚上没眼色的人太多,多的小鹿都眼花缭乱了。
且不说蒋少卿这种插科打诨的,再说苏夏怡,消失了那么多天,不知道怎么也过来了,不早不晚的恰好那天来。
然后就是谭覃。至于最后这一位全是小鹿猜的,早就听说邵倾城的前夫比她大不少,关键还是个帅大叔。说起谭覃这个人,话可能会比较多,主要是版本比较多。
似乎是这样的,早年一直没在谭家,后来进了谭家也沉默寡言的,不过这都是写宫闱秘史类的东西,小鹿不是很明了。
当然传奇之人必有传奇之处,大约是他没怎么上过学,却学富五载。他学富五载,却不是标准意义上的书呆子,因为他流连于各种商业聚会,并且创业很成功,听说是很年轻的时候就有自己的上市公司,全是他一手创造的,没用过谭家一分钱。不过这都是传说,因为如果不是因为邵倾城跟他的这段婚事,谁也不知道这个人,因为他从没面过世,不过是倾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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