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臻调侃地挑了下眉毛,又多望了那车一眼,那车是白色现代,索九系的车,算老款了,她心里倒是有些意外平时孟晚潇坐惯了宝马、超跑,也终于想通要换换菜了。
她还想问点什么,孟晚潇赶紧转移话题,把手里的袋子递过去,“你不是之前一直满世界找你心心念念的钢笔,这不,我给你带来啦。”
“真的?!”任臻愣在原地,瞪大眼睛看着她,激动到变了音调,她把袋子接过去从里面抽出了一个红色长方形丝绒锦盒,打开它,一直崭新的红色钢笔躺在里面。
任臻兴奋地原地蹦了两下,一把把孟晚潇抱住,“娇娇,真的是这个牌子诶,红色的?我没看错把?这不是绿色是红色没错?”
”当然,你不是说弄坏时柏年那支钢笔是红色的,我特意找的。”
任臻开始还在很开心地笑,后来笑着笑着,脸上的表情就凝固了,她合上盒子,渐渐换上愁容,“娇娇,我要跟他离婚了,你说这钢笔,还有必要还给他吗?”
孟晚潇还在震惊从她口中说出的这话,身后有人拎着水走了过来,“晚潇。”
任臻回头,看见一个男人,那人又高又瘦,皮肤有点黑,下颌线完美流畅,鼻梁高挺,皮相一绝。
那人看着任臻,嘴角缓缓上扬,两排大大白牙漏了出来,他一笑,炫的让人有点犯晕,“你就是晚潇的闺蜜任臻吧。”他伸出手,“久仰大名,我是邱魁,晚潇的男朋友。”
任臻微微颔首,握回去打招呼,看到他手上缠绕的纱布,下意识问出来,“这手怎么回事?”
孟晚潇接话:“是我不小心弄的。”
邱魁另一只顺势搂住孟晚潇的肩,一脸无所谓:“没事,男子汉大丈夫,这点伤压根不算什么。”
他说着,还侧脸亲了一口孟晚潇。
任臻皱了皱脸,莫名被塞了一嘴的狗粮:“你们晚上要在这里住下吗?”
邱魁听到这话,愣了下,下意识回头不知道看了什么,“这地太偏了,娇娇我们还是回吧?不待了?”
孟晚潇其实还想在这里住一晚的,但听他这么说,便点点头,“反正东西送到了,那我先跟他回了哈亲爱的。”
任臻点点头,跟她拥抱了一下,正要打招呼送人,她听见身后传来一阵急促的高跟鞋跟地板摩擦的咚咚声,还没来得及回头,一阵风在耳边吹过,任臻看见一只纤细的手臂从眼前伸过去,一个干净利落的耳光啪的打在孟晚潇的脸颊上。
任臻看见冲过来的人是梁艺璇,她也冒火了,一把将人推开,“有病啊?你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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