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大少您可是高富帅,居然也要靠打飞机度日?”伍媚猛地推开压在自己身上的阮咸,讽刺道。
“你知道的,妞泡多了会累,爱做多了会瞌睡。”
“您这名字真是可惜了,您就该叫阮咸湿,又咸又湿,和你这个人一样,叫人恶心。”伍媚理了理身上的衣裳,起了身。
阮咸两只手交叠枕在脑后,“你说我把这幅照片给沈陆嘉,他会怎么样?”
伍媚脚步一窒,却没有停住,只冷冰冰地丢下三个字:“随便你。”
等到伍媚掀开竹簟帘幕,阮咸才自言自语一般,“我最讨厌那些健康的、正直的、干净的男人了。”说罢,懒洋洋地起了身,穿上木屐,弯腰抄起地上的猴子去了书房。
沈陆嘉坐在书房的沙发上,伍媚坐在他身侧。
阮咸状若无意地扫过沈陆嘉面前那杯红茶,没有丝毫饮用的痕迹,朝伍媚冷笑了两声。
“沈总,我这人什么都缺,唯独不缺钱。你要我放弃增持和收购鼎言的股票,也行,但我有一个条件。”阮咸一下又一下地抚摸着阿芒金色的丝毛。
“阮先生请讲。”
“这只金丝猴我驯养了三年了,可惜它是个不识货的,你给它钞票,它会毫不犹豫地撕个粉碎,沈总是搞金融的,想必可以教教它仕途经济。”阮咸笑得邪恶,“倘若沈总在五天内教会它认得钞票,我就放弃增持和收购鼎言的股票,还把我手里鼎言百分之六的鼎言股票送给你,如若不成,就请沈总打道回府。”
“好。一言为定。”沈陆嘉起了身,沉稳地答应了。
作者有话要说:其实阮咸并没有多喜欢伍媚。。。因为他是不会爱上人类的。。。
不能倒戈啊姑娘们。
小狼狗必须完胜阮咸湿。。。
☆、28远离尘嚣
因为带着一只猴子,酒店自然是没法住下去了。沈陆嘉便主动联系了莫傅司留给他的人名中的一个。
对方会只会说粗浅的中文,尽管交流的不是很顺畅,但显然莫傅司已经事先交代过了,沈陆嘉刚一自报家门,对方便异常热情地说“沈先生有什么事情尽管吩咐。”
于是沈陆嘉便坦言想要找一处房子借用几天。那个叫黎博元的男人想了想,爽快地说自己在三十六街区有一间小阁楼,原本是打算改造成家庭旅馆的,现在便借给他们暂住。还约了时间地点领他们过去。
收了线,沈陆嘉看向正在收拾行李的伍媚道:“阁楼条件恐怕比不上酒店,你若是住不惯,不如就还住在这儿,我一个人搬过去就行。”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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