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
大家也不傻,那种与生俱来的贵气旁人比不上,就算朝曦穿金戴银,还是不如沈斐。
还好把他最好看,最华丽,最贵的衣裳穿在身上,要是穿在沈斐身上,那更不得了。
他只是一身青衣,便显得人如冠玉一般,若再穿的稍好一些,岂不成了全场焦点?
好在沈斐不骄不躁,也不在意旁人的目光,甚至有些厌恶。
就像一个漂亮姑娘,身边是虎视眈眈的流氓地痞,对他来说过分的关注可不就是流氓行径。
原来不觉得,一旦到了人多热闹的地方,朝曦突然有些庆幸沈斐性子冷淡,暖不热似的,无论长得好看还是丑,搭讪还是‘巧遇’,他始终如一,宁愿看书也不愿意看人。
不知道自个儿掐断了多少桃花,都不用朝曦费心,不过朝曦占有欲强,老是有一种自己的宝贝被人惦记的错觉,所以有可能的话,她更想把沈斐藏起来,不给旁人看。
这厮长得太招眼了,只要一问,连男的都牢牢记住。
“过来。”朝曦突然招手。
沈斐不解,“做甚?”
“让你过来你就过来,哪那么多废话。”自从火气旺了之后,朝曦的性子急躁起来,沈斐走路慢,被她两三下拽过来。
鉴于前几次老是把沈斐弄丢,这回吃了教训,找了块软布把俩人的手腕绑在一起,她去哪,沈斐也跑不掉。
这回朝曦尽量不去是非之地,毕竟那些沈斐没兴趣,再找的地方都是俩人能一起玩的,比如猜灯谜,记得沈斐可厉害了,猜多少中多少。
朝曦的目标是钱,只看有赏金的花灯,礼物也要价格高的,便宜的不要。
她今天主要就是为了钱,有了钱才好给沈斐买玉,给旁人的倒也罢了,给沈斐的希望是她自个儿用赚来的钱,虽然本金还是沈斐的,但是赚出来的都是她的。
花灯有规矩,先给十文,百文,一锭银子,猜不同难度的花灯,猜对了赢礼物,猜不对钱打水漂。
朝曦十分相信沈斐,直接猜最难的,沈斐不知道是不是看出了她的意图,特别配合,让他猜灯就猜灯,让他做诗就作诗。
这种热闹的地方自然会有诗会,先出个题目,然后比谁作诗作得快,沈斐似乎没玩过这个,先是愣了愣,后上下打量了她一眼,突然一笑。
然后作了一首嘲笑她的诗,大意是说她即便有宝玉在手,丝绸加身,还是显得那么——纯真?
言下之意就是土。
朝曦大怒,领了彩头后将人拽下来,并十分有礼貌的说,“这是我养的男宠,不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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