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痛苦地**着。
就像两年前晓薇对我说,她爱上ken的时候,我整个人崩溃了,一头栽在地板上,在地上翻来复去,像一条离开了水在地上挣扎的金鱼一样。
不同的是,如果说当年我的心像被无数利刺刺进来一样,那么此时此刻,我的心则像被人用一把小刀,一小块一小块地挖出来一般,那是一种超越了任何身体痛楚的痛,痛得让我生不如死,痛得让我失去了一切的生存意志。
电影《电锯惊魂》系列中,描述了许多残忍的杀人方法,那些可怕的杀人装置,把人折磨得死去活去,让人看得惊心动魄。但现在,我却忽然觉得,跟我现在的痛苦相比,电影里那些身体被折磨的人所受的痛苦,都是微不足道的。
每过一秒,就有一小块的心被挖出来,每挖一次,心脏就又剧痛一次,似乎这种痛苦,将一直延续,无法停止,直到我的心被淘空、我身上的血流完为止。
如此在地上挣扎了十几分钟,我才勉强地站起来,望着饭桌上的手表、信纸和早餐,愣愣出神。
雨晴从来没有爱过我!她只是把我当成了亲人!
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个残酷的事实?!
晓薇也说过,她从来没有爱过我。她说:“只是有个傻瓜愿意对我好,我便勉强跟他在一起了。”
啊?!
为什么每次都是这样?!
我到底有什么不好?为什么每个我所深爱的女人,都从来没有爱过我?!
如果雨晴一直把“胎记”戴在脸上,那么即使郑梓沣见到她,也不会爱上她的。这样的话,雨晴便不会变心了,她便会永远和我在一起了。
可是,那又怎么样?哪怕郑梓沣从来没有出现过,但雨晴还是没有爱过我。
我这一辈子所最深爱的女人,从来没有爱过我!
和一个不爱自己的人一起,哪怕她能陪着我一辈子,那又有什么意义?
只有我自己快乐,她根本一点也不快乐。
不!我不能这样想!
我就是要雨晴陪在我身边。哪怕她一点也不爱我,哪怕她心里时刻想着另一个男人,但只要她能陪在我身边,那也是好的。
我会让她慢慢爱上我。
为什么我不答应她,就和她在岛上生活一辈子?为什么我要亲手毁灭自己的幸福?
不!不是这样的!
只有我爱她,她却不爱我,这样的爱情,哪里算得上完整?
她的心不在我这里,我却坚持要占有她的身体,让她不快乐,那算什么爱她?
那是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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